加入日期: | 2020.0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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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18 |
地 区: | 吉安市 |
内 容: | **省******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水边镇佩贝村霞洲桥危桥改造工程 招 标 人:***水边镇佩贝村民委员会(章) 负 责 人: (签字或盖章) 联 系 人: 谢先生 电话: *********** 编制时间: 二*二* *年九月 二 ○ 二 ○ 年 九 月 *** |
关键词: | 施工招标 改造工程 |
江西省吉安市峡江县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峡江县水边镇佩贝村霞洲桥危桥改造工程
招 标 人:峡江县水边镇佩贝村民委员会(章)
负 责 人: (签字或盖章)
联 系 人: 谢先生 电话:***
编制时间: 二0二0 0年九月
二 ○ 二 ○ 年 九 月
峡江县水边镇佩贝村霞洲桥危桥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具备峡府办字[2020]015号文限额以下工程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施工进行简易程序招标,发布公告发下: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峡江县水边镇佩贝村民委员会
2、工程名称:峡江县水边镇佩贝村霞洲桥危桥改造工程
3、工程地点:峡江县水边镇佩贝村委霞洲村
4、工程概况:新建一座长19.793;宽8米的桥梁。工程总投资约60万元。
5、资金来源:上级资金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详情见工程量清单)
二、对投标人的要求:
1、投标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公路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
2、拟派注册建造师要求:[公路工程二级](含)以上并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拟派其他人员要求:[施工员(市政专业)、质量员(市政专业)、材料员]各1人,以上人员均应具有岗位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防范疫情传播风险,各投标单位人员完成签到和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开(签到、接收投标文件时间为2020年 9 月18 日 8 时 00 分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本工程取消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可自行在峡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五、评标办法:报价承诺法。
六、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9月 18日 9 时 00 分。
2、开标时间:2020年 9 月 18 日 9 时 00 分。
3、开标地点:峡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西银行吉安峡江支行二楼开标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峡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峡江县政府网发布(备注:受疫情防控影响延期的,另发补遗通知)。
八、为使各投标单位能直接观看项目开标现场,特开通开标现场直播视频,主动接受投标单位监督,确保开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观看请用以下方式进入开标现场直播:
1、手机登录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开标现场直播视频(二维码只能扫描,不能自动识别)。
2、使用电脑浏览器打开网站进入开标现场直播视频。https://tv.swlive.cn/live/ne36n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峡江县水边镇佩贝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谢轶鹏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江西天健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吉安市分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峡江县水边镇佩贝村民委员会
2020年 9月 14日
投 标 须 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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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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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峡江县水边镇佩贝村霞洲桥危桥改造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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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峡江县水边镇佩贝村委霞洲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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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立项 批准文件 |
赣交规划字【2014】233号 |
设计单位 |
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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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投资 |
628474.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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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式 |
总承包 |
质量要求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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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要求 |
施工总工期为9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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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单位要求 |
1、具备[公路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且投标单位必须在峡江县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承建商库名单中。 2、贰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并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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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 文件方式 |
本工程取消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可自行在峡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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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踏勘方式 |
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
地点 |
同建设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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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答疑方式 |
1、可采取无记名电子信箱方式提出疑问,标题为“峡江县水边镇佩贝村霞洲桥危桥改造工程”,招标代理邮箱:3025312492@qq.com 2、提出疑问截止时间:2020年9月 17 日17:00时前 3、招标人将在2020年 9月17 日17:00时前将答疑结果在峡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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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 壹 份,副本 叁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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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 |
受理单位:江西天健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吉安市分公司 1、截止时间: 2020年 9 月 18日 9 时 00 分前 2、受理地点:峡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西银行吉安峡江支行一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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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标 会 |
时间 |
2020年 9月18日9时 00分 |
地 点 |
峡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西银行吉安峡江支行二楼开标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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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上级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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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投标人可任选)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开户银行:江西银行吉安峡江支行 账户名:峡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796900081000068 到账时间:在2020年9月17日17:00时前到账 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帐户)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不能提交现金,以交易中心到账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须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采用银行保函的,投标保函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并附投标人基本帐户开户信息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提交银行保函打印查询结果,缺少一项视为提交的银行保函无效。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递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由招标代理机构开标时当场展示并予以确认。峡江承建商库企业原已开具年度保证金银行保函的,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使用。 未按上述约定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拒收,按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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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中标人须按峡薪联字﹝2016﹞4号文件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工程完工后无息退还。 2、材料价格调整:主要材料价格涨跌幅度在招标控制价内评审参考价的±10%以内不予调整,材料价格涨跌幅度超过此范围的,其增加或减少±10%以外的剩余部分据实调整,增减价格应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三方共同签证确定。其余材料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予调整。 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且招标人递交保证金退款申请审批单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银行保函由招标人负责退,退还方式由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 4、本工程招标代理费5500元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现金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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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综合说明
(一)工程概况:本次施工招标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清表、土方、路面、管涵等。(具体详情见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三)招标文件的解释: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投标人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按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予以解答,并将答疑结果按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及方式发布。
(四)招标文件的编制责任与组成
1、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者受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其编制责任由招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委托合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3、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五)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和第(九)条所述的招标答疑。
(五)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期 1 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告之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六)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
2、本工程采用报价承诺法招标,投标人应当对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要约价进行认真地分析,在确保工程质量目标、安全生产、施工工期等要求的前提下,结合自身技术水平、管理、经营状况,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及风险,做出是否有能力实现要约条件的判断,投标人不得盲目承诺报价。
标段 |
工程名称 |
控制价 |
要约价 |
1 |
峡江县水边镇佩贝村霞洲桥危桥改造工程 |
597215.00元 |
549437.8元 |
未响应要约价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能接受,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七)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格式见附件一):
(1)投标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参与工程投标拟派人员名单,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和拟派其他人员证书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5)参与工程投标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应使用招标人提供的示范格式文本填写(如相关内容不够填写时,由各投标人自行添补)。
(八)本招标工程投标有效期为 60 天。
(九)投标保证金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未提交履约保证金。
(十)现场踏勘与招标答疑会
1、投标人将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察勘,以获取投标单位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察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已承担。
2、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可按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及方式发给招标人;
3、投标人提出的所有问题,招标人将予以澄清、解答,并按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及方式进行公布;各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并查询,因查询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负。招标人的答疑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及时报招投标监督机构备案。
(十一)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 “副本”叁份,并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正、副本均须用A4纸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
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投标文件签章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十二)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本工程投标的投标文件要求各投标人密封。每个投标人应按要求每标段递交一个投标文件密封袋,将所有投标文件正、副本装在技术标密封袋中。所有封袋封面上都应写明:招标人的名称、工程名称、在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得拆封的声明、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所有密封袋密封口由投标人密封,并在密封袋的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十三)投标截止期: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将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
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3、超过投标截止时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当场原封退给投标人。
4、招标人误收了按规定应当拒收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在查明情况后将重新退还投标人,已参加评标的将终止评标资格。
(十四)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十四)条规定的要求密封、标志、盖章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报有关监督部门视同违约处理,给予不良记录并向社会公布。
(十五)开标
1、在规定的开标时间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签名报到(凭法定代表人证或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完成签名报到和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刻离开开标现场。
2、开标时,峡江县公共资源管委办派员到场进行监督,同时邀请出席开标会的监督单位有:县发改委、县交通运输局等。
3、投标人代表(指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的开标会时间后到达或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视为自动弃权。
(十六)评标
1、评标原则
根据国家、省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峡府办字[2020]015号)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评标办法。
2、开标会程序
(1)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和人员;
(2)宣布主持人、唱标人、监标人、记录人;
(3)宣布开标纪律和注意事项,宣布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数量;
(4)宣布评标原则,简述评标办法。
(5)招标人按递交投标文件签到的顺序对所有投标人进行编号(即投标人的签到序号即为其编号)。
(6)招标人和监督人员对号球进行查验确认。
(7)招标人采用摇号机随机抽取1家入围投标单位。
(8)招标人和监督人员对入围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入围投标单位应在接到通知30分钟内将相关证书证件原件送至交易厅开标现场供有关部门现场查验),资格审查通过后再对其投标文件响应性进行审查。
当随机抽取的入围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或投标文件响应性不合格时,按投标单位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再从剩余的投标单位中随机抽取1家入围投标单位,以此类推。当合格投标单位少于1家并无投标单位递补时,本次招标失败,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9)通过审查的入围投标人即为预中标侯选人。
(10)招标人应当将预中标侯选人在峡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 1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十七)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以要求有关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部分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
(十八)中标
1、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并于3日 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发“未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5日 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否则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中标人总包和分包的约定:不得分包,不得非法转包。
(十九)合同签订及工程担保
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双方签订施工合同。
2、中标人在同招标人签订合同前应依法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数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本工程实行履约保证金 方法进行合同担保,施工企业可以自行选择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缴纳,选择递交银行保函的按峡公管办字[2019]7号文件规定执行。
中标人在同招标人签订合同前应依法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数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本工程我单位要求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 3日 内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10%,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3、中标人逾期未同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未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有权依法另行选择其它投标人中标;如在法律规定期限内由于招标人的原因未同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有权依法要求招标人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投标人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期限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一直有效;招标人支付担保至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后(不含质量保修金)28天内一直有效。
4、招标人与中标人均应忠实履行合同,当发生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含招标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债权人可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金额内的全部担保责任。
5、投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完工后无息退还。
(二十)合同主要内容
(1)工程工期:本工程按甲方要求施工工期 90 历天。
(2)工期延误
①如果由于额外的或附加的工程数量,招标人原因造成的延误、障碍、阻止,不可抗力,可能会出现的,不属中标人的过失或违约造成的等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延误,经招标人代表确认后,中标人有理由延期完成工程或部分工程,招标人应同中标人协商决定延长竣工时间的期限。
②非上述原因,中标人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招标人支付赔偿费。赔偿费支付办法按合同工期每推延一天赔偿人民币伍佰元 ,限额为合同总造价的百分之二。
在投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同等金额的银行支付资金证明。
招标人可从应向中标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中标人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
(3)工程质量
①本工程的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格以上要求,乙方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和设计图纸、施工说明书、设备说明书、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为依据施工。
②乙方自报的工程质量标准为合同约定条件。
③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应继续返工到约定条件或合格标准。乙方承诺的质量等级达不到约定条件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合同总价格 2 %支付赔偿金。
④因甲方原因达不到质量等级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4)工程安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5)合同价款的确定
合同价款的确定:中标人的承诺报价即为中标价,中标价即为合同价。
(6)工程款支付:根据工程建设进度以交通局项目资金拨付支付,竣工验收后,自筹资金分3年内付清,第一年付30%,第二年付30%,第三年付40%。
(二十一)甲方供应材料、设备:本工程甲方不供应材料、设备。
(二十二)乙方采购材料、设备: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乙方自行采购材料的质量、品牌应得到甲方确认。施工前必须检查各种材料的来源和质量,所有材料都应按现场取样检测,经质量认可后方可订货。
(二十三)保修
1、乙方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等有关规定依法对本工程进行保修。
2、甲、乙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必须签订保修书、保修期从甲方代表批准的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
3、保修期限:甲、乙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必须签订保修书、保修期从甲方代表批准的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
4、保修费用支付办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条款和工程质量保修书中按国家规定具体明确。
(二十四)其它
本工程招标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峡府办字[2020]015号)有关规定。
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1、投标人注册建造师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中标后进行押证上岗,且不得随意更换(经业主并经有关监督部门同意除外),否则视为违约,业主有权中止合同且中标人无权退还履约保证金。 2、注册建造师、拟派其他人员聘用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否则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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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单 位 |
负责人***
(章)
年 月 日 |
*** |
备案受理人:
负责人*** (章)
年 月 日 |
附件一 (正、副)本
江西省吉安市峡江县限额以下工程建设
项 目
投 标 文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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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 |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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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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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 | 电话:*** |
*** |
投递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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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承诺函
峡江县水边镇佩贝村民委员会:
根据已收到的:峡江县水边镇佩贝村霞洲桥危桥改造工程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贵方的招标文件后,承诺如下:
1、我单位全面响应招标人发出的要约价 549437.8 元,该要约价为我单位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中标价即为合同价。
2、如我方中标,下列承诺有效:
(1)我单位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将参与该工程的注册建造师和拟派其他人员证书在开标现场交于峡江县 县交通运输局 实行押证管理。
(2)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5日内按中标价与你方签订合同,如有违约,你方有权没收我方的投标保证金,中止我方中标并选择其它中标单位。
(3)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向你方递交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
(4)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5日 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推迟一日扣除2万元履约保证金,推迟3日招标人将依法另行选择其它投标人中标;在合同工期 90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如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愿按合同工期每推延一天赔偿人民币500元,限额为合同总造价的百分之二。
(5)我方承诺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及以上,如达不到承诺工程质量等级。愿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合格标准,并向你方按合同总价格 2 %支付赔偿金。
(6)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准确和有效。
注:投标单位没有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单位: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 月 日
经营期限以:
姓名:性别: 年龄: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为施工、竣工和保修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本页后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本公司的名义签署、澄清、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招标单位)的(工程名称)工程施工投标文件,参加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签订合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其法律后果由我单位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性别: 年龄:
单 位:部门: 职务: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单位: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日期:年月日
备注:1、本页后应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若投标文件是由法定代表人直接提交则不提交本授权委托书。
拟派人员名单
一、拟派注册建造师
姓 名:
注册证书编号:
二、拟派其他人员名单
施工员(姓名):
质量员(姓名):
材料员(姓名):
备注:本页后应附本工程拟派人员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企业证件复印件
参与工程投标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