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上标的均按现状招租,房屋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不在此次出租范围内,意向竞价人应实地查看了解资产的现状(联系人*** 2、 竞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即是认可和接受威宁资产公司电子竞价暂行规则、挂牌竞价条件及《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竞价成交确认单》的条款和约定; 3、 竞价成功后,成交竞价人需在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五个工作内日向南宁威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威宁资产公司)交纳租赁服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清租赁服务费的(威宁资产公司另行约定除外),竞价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成交竞价人将被列入威宁资产公司竞价黑名单;成功竞价人向南宁威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交纳的租赁服务费,租赁服务费按以下标准交纳: (1)成交月租金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收租赁服务费。 (2)成交月租金在2,000元至20,000元(含20,000元)的,按一个月成交租金额度计收租赁服务费。 (3)成交月租金在20,001元至50,000元(含50,000元)的,按(成交月租金-20,000元)×50%+20,000元的公式计算计收租赁服务费。 (4)成交月租金在50,001元至100,000元(含100,000元)的,按(成交月租金-35,000元)×40%+35,000元的公式计算计收租赁服务费。 (5)成交月租金100,001元以上的,按(成交月租金-61,000元)×30%+61,000元的公式计算计收租赁服务费。 4、 特别提示:本项目需要投资的内容及费用:①设施改造维修维护费用和氛围营造费用;②成交竞价人需对租赁区域的配套设施进行维修维护和增补,增加游客休憩设施,营造科普氛围和节日氛围,预计投入费用1.5万元;③水电费、人工费、卫生费等;以上资金来源属于成交竞价人自筹出资,装修建设成品经营期限到期后可自行拆除或归属南宁园博园所有; 5、 该标的其他相关规定请仔细阅读《南宁市动物园服务园博园动物生态体系项目经营权租赁合同》(附后); 6、 所经营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消防、安全、环保等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