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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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11 |
地 区: | 德州市 |
内 容: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该项目主要是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保障大**各文化场馆有序开放正常运行,为广大群众提供家门口的文化服务,提升全*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实现文化**的目的。 预算金额:**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详见附件 *.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详见 |
关键词: | 物业服务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该项目主要是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保障大清河各文化场馆有序开放正常运行,为广大群众提供家门口的文化服务,提升全县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实现文化惠民的目的。
预算金额:27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详见附件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详见附件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附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幅度: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幅度: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同样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6%的政府采购政策。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详见附件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详见附件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详见附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 2020年09月11日起,至2020年09月14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 2020年09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齐河县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地址***
综合商住楼1-4号
联系电话***
附件: 需求方案-齐河县大清河景区文化场馆安保物业服务项目.pdf
发 布 人:齐河县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