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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警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服务(第3次)

信息发布日期:2020.09.11 标签: 重庆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09.11
地 区:重庆市
内 容:项目基本信息 需求描述: 需接收清运处置服务的船舶污染物包括船舶废弃物(包括生活垃圾,需回收处置的船员生活垃圾,维修、装修和包装垃圾等固定垃圾,不包括危废垃圾)、舱底油污水(即船舶舱底油污水等)及船舶生活污水(包括洗澡水、厨房餐饮污水、粪便水等生活污水)。需抽取船舶油污水的**船艇包括: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基本信息
需求描述:

需接收清运处置服务的船舶污染物包括船舶废弃物(包括生活垃圾,需回收处置的船员生活垃圾,维修、装修和包装垃圾等固定垃圾,不包括危废垃圾)、舱底油污水(即船舶舱底油污水等)及船舶生活污水(包括洗澡水、厨房餐饮污水、粪便水等生活污水)。需抽取船舶油污水的公安船艇包括:公安趸船、公安001艇、公安005艇、公安006艇、公安021艇、公安102艇、公安203艇共7艘船舶。其中,公安趸船设置4个污水舱,船艏设置黑水舱(粪便水等)6.3 m³,灰水舱(厨房水等)14.85 m³,船艉设置黑水舱(粪便水等)14.85 m³,灰水舱(洗澡水等)14.85m³,共计50.85 m³。其他船艇污水舱储存污水,根据情况收集处置。
1、供应商至少每天定时提供一次船舶废弃物接收处置服务,每周至少提供一次船舶生活污水接收处置服务,每季度至少提供一次所有船舶油污水接收转运服务。接收处置服务在中标有效期采取包干方式,采购方可根据需求临时增加接收处置服务。
2、供应商应当具备满足采购方日常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能力的工作船。生活污水接收船舶舱容要求至少50立方米及以上,能保障1次将公安趸船生活污水接收处置。抽吸污水的管路长度能够按照采购方规定的线路达到污水舱接头位置。靠泊进行污水抽取作业时,不得影响现有公安船艇的靠泊。每次接收船舶污染物,应开具《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
3、供应商负责接收船舶生活垃圾过程中安全工作,因供应商措施不当导致船舶碰撞等损失、污染物泄露等事故发生,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船舶污染物接收完成后,供应商应将采购人船舶生活垃圾舱周围及收集路线附近清洁干净。
5、供应商在接收转运处置船舶污染物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船舶生活垃圾接收上岸,转运至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置;船舶生活污水接收转运进入服务区生活污水处理管网或城市污水处理管网进行处置;船舶油污水接收需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因供应商未遵守法律法规等导致的一切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协议期内船舶生活垃圾等接收转运处置服务的,供应商需及时联系重庆市内其他有合法资质的企业,按照协议的内容进行接收转运服务,供应商无法及时提供其他服务企业的,由采购人联系合法资质企业进行转运处置服务,产生一切费用需供应商承担。
7、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8、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方约定时间到达公安码头进行接收处置服务(船舶废弃物接收处置每日固定时间1次,船舶生活污水接收处置每周固定1天,船舶油污水接收处置由采购方至少提前1天通知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并提供转运处置服务的,每延误一日采购方从未支付合同金额中扣除1000元违约金,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因供应商责任,没有及时提供接收处置服务,导致发生油污水满舱溢流等情况,对采购方工作造成影响的,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9、累计扣除违约金达5000元的,采购方可以认定供应商无法完成协议期内船舶生活垃圾等接收转运处置服务,采购方可自行解除合同关系,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展开

需求文件: 预算金额: ¥364000 元

评选方式: 价格最低

服务地址:***

服务周期: 730 天

是否资审: 是

是否多包: 否

发布时间: 2020-09-11 09:57

报名截止时间: 2020-09-16 09:30

资审时间: 2020-09-16 09:30- 2020-09-16 10:30

采购编号: 10156277

采购人信息
重庆市公安局

允许1家中选;
上传响应文件: 是

供应商数量: 若供应商参与数量不足2家,则采购失败,需重新组织采购。

供应商资格:(一)一般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至少应当包括:收集船舶生活垃圾、船舶油污水及船舶生活污水,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上述证明材料需在有效期内。 2、具有重庆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许可证,并提供复印件证明。已在渝中区港航部门进行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备案,并提供备案证明。上述证明材料需在有效期内。 3、提供转运船舶生活垃圾、船舶油污水(危废品)、生活污水第三方接收单位签署的合同、协议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在有效期内。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400-660-7735。 报名地址:https://www.chinazhyc.com/detailsDemand?id=10156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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