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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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10 |
招标业主: | 国家信息中心 |
招标代理: | 河北大衡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河北省 |
内 容: | ***淑阳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淑阳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香发改【****】***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淑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 ***淑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 |
关键词: | 设计 |
香河县淑阳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香河县淑阳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已由香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香发改【2020】16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香河县淑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香河县淑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香河县淑阳镇 ;(2)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村街道路硬化、美化、绿化、亮化。其中:村街道路硬化70145.4平米,绿化树木栽种2107棵,地被绿化41150平米,亮化路灯1498盏,美化粉刷462437平米,花墙、护栏3749平米,国策门两座。(3)设计周期:20日历天;(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
??2.2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设计现场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和风景园林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足够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投标人。
??3.1.2信誉要求:投标申请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9-14 09:00至2020-09-18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5.1.1参加投标者,请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5.1.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测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10-10 09:30,地点为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地址:***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香河县淑阳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大衡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地址: | *** |
邮编: | 0654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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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河北大衡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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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116550000005746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