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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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15 |
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概况:***弥**岸污水截流管道清淤工程,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预算情况:**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品目代码 品目名称 采购预算 B** 构筑物施工 **万元 *.需要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采购人要求。 *.需满足的国家相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概况:临朐县弥河东岸污水截流管道清淤工程,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2、预算情况:80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品目代码 |
品目名称 |
采购预算 |
B02 |
构筑物施工 |
80万元 |
2.需要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采购人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和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工信部联企业[2011]181 号)规定执行;
(2) 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根据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规定执行。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6.1交付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6.2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执行国家标准及磋商文件要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9月11日起,至2020年9月14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年9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临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
地址:临朐县兴隆路创业大厦 联系人***
2.采购代理机构:临朐县祥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静 电话:***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