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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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09 |
招标代理: | 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永州市 |
内 容: | ******所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年)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所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年)(第四标段、第五标段、第六标段)已由湘农发﹝****﹞*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事项由***行政审批服务局以蓝审(招)许准字【****】***号、蓝审(招)许准字【** |
永州市蓝山县所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0年)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州市蓝山县所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0年)(第四标段、第五标段、第六标段)已由湘农发﹝2020﹞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事项由蓝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蓝审(招)许准字【2020】613号、蓝审(招)许准字【2020】614号、蓝审(招)许准字【2020】615号,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蓝山县农业农村局,现委托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具备投标资格的单位前来投标。
2、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永州市蓝山县所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0年);
2.2建设地点:蓝山县所城镇 。
2.3 建设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约 1.16 万亩;
2.4招标范围:永州市蓝山县所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0年)(第四标段、第五标段、第六标段),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壤改良工程、灌溉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附属建筑物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总投资:约10540973.44元;
2.6 工期要求:每个标段均为 120 天(日历天);
2.7质量要求:达到《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和湖南省地方标准《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DB43/T876-2014)》的标准及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其中第六标段为农田土壤改良项目,改良后土壤同时要求达到土地修复和改良要求。
2.8 工程保修期:壹年;
2.9标段划分:共分三个标段,其中第六标段为农田土壤改良项目。
标段 |
项目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招标控制价(元) |
其中:暂列金(元) |
第四标段 |
所城镇所城村、林布村、军屯村、舜源村 |
包括:灌溉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附属建筑物工程等 |
4266620.50 |
310299.67 |
第五标段 |
所城镇团源村、舜岩村、清江源村、高良头村、新山田村 |
包括:灌溉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附属建筑物工程等 |
4427742.19 |
322017.61 |
第六标段 |
所城镇舜河村、长铺村、团沅村、舜岩村、清江源村、高良头村、所城村、新山田村、林布村 |
项目区改良土壤 1.16 万亩 |
1846610.75 |
134298.96 |
注:永州市蓝山县所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0年)共有六个标段,分两个招标公告发布,每个潜在投标人只允许参加6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的投标,重复投标无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四标段、第五标段资格要求:
3.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窗体底端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拟任项目负责人***
3.1.4施工项目部所有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拟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不得有在建项目,如以后对中标单位企业进行核查,发现有在建,一律取消中标资格。同时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提供2020年5月以来连续3个月有效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账号和密码,技术负责人***
3.1.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2第六标段(土壤改良)资格要求:
3.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且有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修复的经营范围;
3.2.2具有省(市)农业农村局颁发的《农作物生产经营许可证》;
3.2.3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 3 人,其中项目负责人 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3.3与招标人和管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的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在惩戒期内不能参与投标。
3.5投标人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及澄清答疑
6.1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于2020年9月10 日~2020年9 月1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招标资料,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招标文件下载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图)。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首次登陆需注册,完成注册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及图纸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3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6.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金额:每标段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元),根据湘建监督[2018]244号采用承诺形式,具体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0 月9日 9 时30 分,递交地点为永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冷水滩区岚角山镇迎宾路东段即: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永州大道往机场方向的东面)。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8.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招标人的全部损失。
10.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10.3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必须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因非招标人原因未能签订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自愿放弃中标资格,按中标候选人得分高低依次替补。
10.4中标人必须设置农民工工资保障的专项账户,最优先支付农民工的劳动报酬,不得拖欠,因拖欠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0.5中标方必须确保该项目产生的所有税费在蓝山县足额缴纳。
10.6中标人按投标文件提供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除法定情形外不允许更换人员。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蓝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系电话***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蓝山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永州市蓝山县湘粤路249号
联系人***
电 话:1334966699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 话:15211649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