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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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济南市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未对济南站奥的斯电梯委托其他单位进行修理,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为济南站奥的斯电梯的维保单位。故,济南站针对济南站4-5站台东侧扶梯扶手带采购项目拟邀请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3日内和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站设备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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