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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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浙江省 |
项目概况
丽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智能食堂升级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zfcg.czt.zj.gov.cn/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9月30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浙建航招2020340号
项目名称:丽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智能食堂升级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元):246458
最高限价(元):246458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智能食堂升级改造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46458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8. 关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 38.1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有关规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8.2 根据《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号)的有关规定,参加浙江省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投标人,应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0〕8号)的要求,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申请注册加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已注册入库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下同)条件的,在参加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时可享受《暂行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可以在成为中标(成交)候选投标人后再申请注册入库。 38.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有关规定要求,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企业的产品价格给予 6% 扣除。 39.节能产品的相关证明: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40.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证明: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2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09日至2020年09月30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元):5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9月30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丽水市万丰北路72号金贸国际大厦12楼1205室
开标时间:2020年09月30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丽水市万丰北路72号金贸国际大厦12楼120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注意事项: 【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请各供应商严格遵守丽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并服从现场管理且按以下要求执行】: 1)参与投标人员应当领取“丽水健康码”,红、黄码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活动。健康码获取方式:支付宝→城市服务→丽水健康码。 2)参与投标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全程佩戴口罩,进入丽水市金贸国际大厦自觉接受大楼物业人员体温检测及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情况。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1.5米),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做好健康防护。 3)进出路线:供应商从大楼一楼正大门进入,登记、扫手机健康码等,电梯上五楼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先后顺序固定分散就座,开标会议结束后原路返回。 4)如遇突发状况,按照“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应急处置方案”执行。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丽水市花园路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丽水市万丰北路72号(金贸大厦1205-1211室)
传 真:0578-2303501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0号
传 真:0578-2669165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