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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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11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前锋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拍摄“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专题微电影项目采购服务的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前锋区卫生健康局拍摄“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专题微电影项目 二、服务期限:*天 三、服务范围:负责编写剧本、拍摄电影、后期制作等 四、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拍摄题材内容 紧扣疫情,坚持以法治思 |
关键词: | 卫生 |
关于拍摄“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专题微电影项目采购服务的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前锋区卫生健康局拍摄“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专题微电影项目
二、服务期限:7天
三、服务范围:负责编写剧本、拍摄电影、后期制作等
四、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拍摄题材内容
紧扣疫情,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宣传疫情防控相关法律知识,展现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时代精神,传播依法防控疫情正能量。
(二)微电影格式内容
微电影单个作品时长10- 15 分钟。作品格式:MP4 视频文件,画面比例 16:9,分辨率最低要求为 1280*720。
(三)资格要求(现场资格预审需要)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受委托人在该公司开标前至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本项目的导演资历相关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全部需盖章,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为招标公告有效时间。
报名预审不合格或者未进行报名及资格预审的,采购单位不受理其投标。
不同公司的股东中有共同股东组成的不得同时报名,近三年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报名。
(四)其他要求
1.作品需附 300 字以内的简介。
2.作品要坚持正确导向,注重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的统一,注重法治元素,体现法治精神,把镜头对准普通群众,用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故事反映大时代,切忌空谈。
3.作品中引用法律、解释法律要准确规范,注意运用法律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语言或不规范图像。作品要结构完整,逻辑清晰。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以外包、分包、转包等形式进行现场拍摄或后期制作。
5.招标人将按本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应准时出席,否则视为弃权处理。
五、项目预算及付款方式:
1.服务费控制价为9.8万元(大写:玖万捌仟元整)。
2.合同签定后 7天内拍摄并制作完毕;验收合格后一周内首付90%,余款一月后结清。
六、采购方式:现场询价采购(报价最低者签订合同)
七、报价要求:报价单用档案袋密封,单独分装。
1、报价方式:现场报价。
2、报价所需资料:按资格要求提供。
八、报名截止时间: 2020年9月11日上午9时30分前。
九、报名地址:广安市前锋区商贸街293号(前锋区疾控中心313室),联系人:刘女士,电话:***
十、开标时间及结果公告:2020年9月11日上午9时30分,现场公布招标结果。
招标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