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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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成都市 |
内 容: | *.比选条件 *****局***分局一楼健身房装饰工程(第二次)比选,由*****局***分局作为比选人,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比选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局***分局一楼健身房装饰工程 * |
关键词: | 健身房 |
1.比选条件
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一楼健身房装饰工程(第二次)比选,由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作为比选人,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2、比选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一楼健身房装饰工程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清单范围全部内容。
2.3 比选控制价:20.05万元
2.4建设地点:莲桂南路66号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
2.5计划工期:40 日历天;
2.6比选范围:本工程该标段比选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所有工程项目;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施工 1个标段;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比选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装饰装修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全国注册二级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3.3其他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处于投标禁止期内;具有有效审核记录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3.5业绩要求:2016年来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4、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4.1、凡不满足参选人资格要求的均不接受其报名,满足资格的参选人请于2020年9月9日至2020年9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 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获取比选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选)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
(6)参选人资格要求资料除单位介绍信收取原件外,其余资料准备原件备查收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扫描件)。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4.3、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4.4、报名方式:联系人***
5.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比选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 9 月 17 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莲桂南路66号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响应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锦江区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
地 址:***
邮 编: 610000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