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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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18 |
招标代理: |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所属资产维修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所属资产维修工程已由吴开管委审备【****】**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 二、************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苏州市吴中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所属资产维修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苏州市吴中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苏州市吴中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所属资产维修工程已由吴开管委审备【2020】81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
二、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规模
(1) 工程地点:苏州市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 所属地区:吴中区
(2) 工程规模:估算价约378万元 建筑面积:平方米 工程性质:建筑工程
招标限价:3333535.84元 工期:365天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无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的苏州市外建筑业企业需提供《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
(7)项目负责人***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负责人***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
③.项目负责人***
(8)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9)本工程采用2020年开发区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建设项目承包商名录库内单位-房屋建筑类承包商名录。
2.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0)报名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1)综合考评为C、D类企业。
3.中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①开标结束7天内未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②签订施工合同后未按建设单位要求及时进场施工;
③因中标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
④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
以上情况出现一次,建设单位扣除其投标保证金并停报停招吴中区工程建设项目一次;出现二次,建设单位扣除其投标保证金并列入吴中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黑名单,不得参加以后吴中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并报吴中区住建局招标办。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的招标文件、清单、预算等请在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现金300元,开标时缴纳,不予退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18日14:00递交至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溪江路2号(开发区管委会)西塔楼六楼进行开标,未签到及投标文件不齐全的投标单位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开标时间:2020年9月18日14:00;地点同上
3、要求提供的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
七、备注
1.资格审查提交材料如下: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市外建筑业企业提供《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或《苏州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大市范围内的建筑业企业提供《苏州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工程要求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投标单位需提供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
(4)公司法人代表签字或加盖法人印鉴及公司公章的允许参加此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并提供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和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5)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有效劳动合同和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一年社保证明复印件;
(6)项目经理须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近3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维修工程(新建、扩建、改建、加固除外),质量为合格。时间以2017年9月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注:相关业绩必须是经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提供合同备案表(或施工合同验证页面)或经主管部门合同备案通过的完整网页截图,未提供的视为未经备案,且提供中标公示及公示网址网上核查,以上材料缺任意一项或者资料不符合要求均为不合格)。
注:1.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3. 本工程执行苏州市吴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的通知”,明确如下要求:
1)、建筑企业参加吴中区建设工程投标前,应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检查结果不达标的,不得参加招投标。
2)、企业具有多项资质的,仅对某项检查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不影响该企业其他核查达标的资质参加招投标。对于核查不达标仍参与投标的企业,作为失信行为进行通报并暂停招投标。
3)、本工程执行《省清欠办关于公布2019年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19]3号文和(关于公布2020年春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20]2号文。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建设单位:苏州市吴中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陶锋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金吴平 电话:***
十一、本公告发布时间:2020/9/9至 2020/9/14
十二、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