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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信息医院管理系统等级保护测评项目采购采购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9.09 标签: 江苏省招标 镇江市招标 医院招标 卫生招标 
加入日期:2020.09.09
截止日期:2020.09.23
地 区:镇江市
内 容:项目概况 ***精神卫生中心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CFS-(****)商字第***号 项目名称
关键词: 医院 卫生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2286602797 @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9月2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CFS-(2020)商字第323号

项目名称: 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采购

采购单位: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法)

预算金额: 80000.00元

采购需求:医院信息管理系统三级等保测评服务

 

序号

系统名称

等保测评级别

1

医院信息管理系统

三级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1年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

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人数量: 1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相关信息一览表【见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相关材料);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落实镇财采〔2020〕12号文件内容,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大型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必须提供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间:2020年9  月 10  日至2020年 9 月16 日,北京时间上午9:00至11:30,北京时间下午14:00至下午至17:00(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金源大厦404

联系人:顾工    联系电话***

每份磋商文件300元(接受网上银行支付或微信、现金直接交纳),售后不退。根据支持小微企业相关政策,在投标人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前提下,免收小微企业此项费用。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以下材料必须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廉政公约及承诺函(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公告中“附件下载”。不得修改其条款)。(4)供应商领取文件登记表。

没有完成项目登记流程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0年 9 月23日 北京时间下午13:30至14:00(截止时间)。

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7楼第二开标室)

五、开启:

开标时间:2020年 9 月23日 北京时间下午14:00,届时请供应商代表(2人以内)出席开标、评标会议。

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7楼第二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采用邮寄方式(EMS或者顺丰快递)提交响应文件(外地企业尽量采用邮寄方式),请留意快递的时效性和响应文件的接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收件地址:***

收件人:顾工             电话:***

2.如供应商选择现场提交响应文件,原则上每个单位不超过1人。

3.凡参与项目现场投标的人员遵守《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开标当日请携带身份证、出示苏康码;服从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健康信息登记等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进场后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4.投标保证金: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5.现场查勘及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和答疑会,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查勘或答疑。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自行进行实地勘查,未进行实地勘查或勘查后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以及方案编制等与采购人需求不相符的,采购人概不负责,因此而带来的风险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财库〔2019〕18号);支持中小微企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苏财购【2020】19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

地  址:镇江市团山路19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市京口区金源大厦404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 9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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