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拟将下列资产进行公开招租,通过租金报价选定承租人,现予公告如下:
一、资产出租基本信息
二、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天(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公告期限以每10天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人的当个周期止或另行公告)。
三、报名方法及参加招租资格:意向承租人须提供租赁报价反馈单(详见附件)及下列身份证件复印件、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邮寄至我司,方可参加公开招租(材料不完整或条件不符合,恕不接受报名)。
1.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意向承租人为企业法人及其他机构组织:
(1)企业法定代表人(机构负责人***
(2)营业执照和机构组织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意向承租人为个体工商户:
(1)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租:
(1)有拖欠海翼集团及所属企业租金的;
(2)与海翼集团及所属企业存在恶意违约或违约被起诉的;
(3)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
(4)被列入厦门市国有企业或海翼集团承租信用体系负面名单的;
(5)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6)其他可能影响全面履行资产租赁合同的情形。
5.其他条件:(如有,请列明具体内容)。
(原则上商业、工业用途个人不能报名租赁)
四、招租形式:本项目采取一次报价的形式,以密封报价租金出价高者为本资产的承租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小姐,联系电话***
招租人:厦门海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