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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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29 |
招标业主: | 长春市第七十八中学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特殊教育**教室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省九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JY-****-** 项目名称:特殊教育**教室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
关键词: | 教育 中学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JY-2020-08
项目名称:特殊教育资源教室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长春市第七十八中学特殊教育资源教室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九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华荣泰A座18层18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9 月29 日 0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JJY-2020-08
项目名称:特殊教育资源教室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0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需求:特殊教育资源教室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需求部分)
供货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持有效营业执照;
2.2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及纳税证明;
2.3供应商有良好的银行信誉、充足的资金保证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2017年-2019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2.5供应商应具有所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2.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2.8投标人不参与涉黑涉恶活动;
2.9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时间: 2020 年 09 月 08 日至 2020 年 09月 14 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 ,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吉林省九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持有可扫描二维码查询的新版营业执照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同样大小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3、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及纳税证明(提供近一年任意两个月的证明材料);
5、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提供的截图内容要完整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
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 年 09月 29 日 09 点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20 年 09月 29 日09 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九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采购人信息
招标人:长春市第七十八中学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九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联 系 人***
电 话:15714302021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持有效营业执照;
2.2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及纳税证明;
2.3供应商有良好的银行信誉、充足的资金保证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2017年-2019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2.5供应商应具有所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2.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2.8投标人不参与涉黑涉恶活动;
2.9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08日 至 2020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九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九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第七十八中学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九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