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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肚浜特色田园乡村建设项目施工

信息发布日期:2020.09.08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0.09.08
截止日期:2020.09.21
招标业主: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 田肚浜特色田园乡村建设项目施工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田肚浜特色田园乡村建设项目施工已由其他(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甪行审发改[****]**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甪直镇湖浜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
 
招标公告正文

田肚浜特色田园乡村建设项目施工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田肚浜特色田园乡村建设项目施工已由其他(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甪行审发改[2019]3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湖浜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湖浜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秉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田肚浜村

    规模:造价约 2730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3205010304007647002001
田肚浜特色田园乡村建设项目施工
田肚浜特色田园乡村建设项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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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业绩:类似工程为近3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质量为合格,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至今,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上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的扫描件。注:相关业绩必须是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提供合同备案表(或施工合同验证页面)或经建设主管部门合同备案通过的完整网页截图,未提供的视为未经备案,以上材料缺任意一项或者资料不符合要求均为不合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0年09月08日9:00至2020年09月14日17:0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9月21日 09时15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他明确事项

7.1 资格预审合格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2 资格预审合格(可选)条件: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业绩:类似工程为近3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质量为合格,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至今,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上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的扫描件。注:相关业绩必须是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提供合同备案表(或施工合同验证页面)或经建设主管部门合同备案通过的完整网页截图,未提供的视为未经备案,以上材料缺任意一项或者资料不符合要求均为不合格。) 7.3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4其他要求: (1)投标申请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授权委托书、有效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在该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上传的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2)本项目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湖浜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秉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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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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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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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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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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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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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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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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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银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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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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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由于近期系统升级,请各投标人开标时提供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光盘(格式为:nSZTF)便于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时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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