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阜康市城镇垃圾处理建设项目(二期)EPC总承包(二次)
( E6523003905000833001)
一、招标条件
本 昌吉州阜康市城镇垃圾处理建设项目(二期)EPC总承包(二次)(招标项目编号:E6523003905000833001)由阜发改投资〔2020〕2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康市城市管理局,投资总估算为2亿元。本次招标预计投资额225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实施地点:昌吉州阜康市
(二)工程规模:垃圾场封场建设覆盖12万㎡覆膜,50cm支撑土,30cm种植土,种草裸露土地覆盖、管理用房;上户沟垃圾转运站1500平设备用房、设备、垃圾转运车、电采暖、上下水、污水处理、管理用房、围墙;城北垃圾转运站提升改造,300平方米建设。
(三)招标范围:EPC模式工程总承包:本次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和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
(四)计划工期:2020年09月20日-2020年12月08日,总工期80天(日历日)。
(五)计划投资额:项目总投资2亿元,本次招标预计投资额2250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专项债券资金和其他地方财政性建设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投标人设计资质: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负责人***
投标人施工资质: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
2、疆外投标企业在新疆工程建设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
3、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超两家(含两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四、电子招投标系统
本次招标采取电子招投标系统,电子招投标请投标单位在昌吉州公共交易平台(新)(http://222.80.229.103/cjggzy/)进行企业注册入库,审核通过后(请潜在投标人自行查询审核状态,及时联系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在线报名、网上缴纳标书费、网上缴纳保证金、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每个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到场参加投标活动。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为:2020年 09 月 08 日 12 点30分(北京时间)至2020年 09 月 15 日 12点 30分(北京时间)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
http://222.80.229.103/cjggzy/)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网上缴纳),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现场踏勘:自行踏勘。
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09月15日12点30分(北京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昌吉市宁边西路与世纪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时间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
投标单位应提交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 45 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电汇或网银转账),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
5、账户信息: 户名: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中山路支行。账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中山路支行(65001620800052502844-003329)]不得以现金的方式和其他的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原西部庭州网)(http://www.cj.gov.cn/)、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jzwfw.cn/cjggzy/)、中国昌吉网(http://www.cjxww.cn/)、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康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沈志亮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陕西翰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秀文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0994-3231552(阜康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