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韩江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空港速食店装饰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韩江春·空港速食店装饰施工项目
2、项目地点:经开北区浦东路与金莲花路交口S1商业楼东侧#1商铺
3、项目单位:合肥市韩江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韩江春空港速食店装饰施工,面积约35㎡。主要内容涉及餐厅水电管线改造、墙面乳胶漆、室内灯具、墙地面瓷砖、室外雨棚、点餐吧台制作及餐桌椅定制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施工图纸及清单请联系侯先生获取,电话13033008386)
5、项目概算:人民币6.8万元
6、项目类别:工程施工类
7、备注:本项目设计费用8000将由中标单位自行支付给设计单位。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4、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合肥市人社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6)投标人被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限制在合肥行政区域内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且在限制期内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需缴纳投标保证金贰仟元(RMB),(中标人投标保证
金作为签订合同违约金,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开标后无息返还)。
7、投标人不足 3 家,重新招标。
三、投标文件的组成
1、开标前投标人需缴纳投标保证金贰仟元(RMB);
2、标书需提供正本、副本各一本且装入文件袋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对未按规定或未经密封处理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的投标。(本次投标标书正本将作为入档资料不予退还。)
3、企业营业执照、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4、投标人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近三年内同类业绩(原件备查);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资质证书需要有效期内,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作废标处理。)
7、项目服务承诺书、维修保证书;
8、报价明细、增值税税点及优惠条件;
9、投标人认为其它需要说明的材料、荣誉证书等。
(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另需原件备查)
四、评标竞标程序
1、投标人根据上述内容编写投标书,并将标书和各种资历证书密
封完整。
2、评标时,投标人现场陈述,并现场对评标人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答辩。
3、投标人现场提出报价并在商议后进行最终报价。
4、最终报价最低者确定为中标人或单位。
5、通知中标人,双方签订正式合同,主要条款见正式合同。
五、评标
①评审小组按照“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客观地评价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性。
②本次招标采用竞争性谈判,按最终报价由低至高的顺序,推荐符合条件的最低报价为中标服务商。
③若最终报价相同,则依据历史业绩的优良以及企业获得的荣誉证书为中标服务商。
六、投标时间
2020年9月8日—2020年9月15日14:30截止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咨询电话:***
八、开标时间
2020年9月15日下午14:30,请投标单位做好复工防疫工作,每家投标单位委派一名工作人员参与开标。
九、开标地点
合肥市梅山饭店南楼行政会议中心。
合肥韩江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