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阆中市博树回族乡人民政府阆中市东西部扶贫协作捐赠资金项目阆中市博树回族乡逍遥谷骑游道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阆中市七里街道长青大道凌家坝还房20-21幢2层3号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0年09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
5113812020000563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阆中市博树回族乡人民政府阆中市东西部扶贫协作捐赠资金项目阆中市博树回族乡逍遥谷骑游道建设项目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预算金额(元) |
637800 |
最高限价 |
637800元 |
采购需求 |
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 |
60日历天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采购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四川省外的企业应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 (4)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时间: |
2020年09月09日到2020年09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
阆中市七里街道长青大道凌家坝还房20-21幢2层3号 |
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式,现场或网上均可获取: (1)申请人现场获取:申请人需提交《资格预审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一)原件、加盖本单位鲜章的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地址:阆中市七里街道长青大道凌家坝还房20-21幢2层3号。 (2)申请人网上获取:申请人将报名资料【《资格预审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原件、加盖本单位鲜章的公司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完整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1227780930@qq.com),代理机构收到相关报名资料并审核确认后,将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申请人报名信息登记表中载明的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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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
审查标准:(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申请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可参考第五章)。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可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可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供应商完整的全套财务报表复印件;③可提供截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申请人注册时间截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可参考第五章)。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可参考第五章)。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可参考第五章)。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3)四川省外的企业应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提供复印件)(本规定仅限于省外企业);(4)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复印件);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复印件)。8、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进行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可参考第五章)。(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加资格预审活动时适用,被授权人参与的则不需提供此项);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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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 从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中现场随机抽取6家供应商进入磋商。如现场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不足6家但≥3家,则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参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
七、申请文件提交 |
应在2020年09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阆中市七里街道长青大道凌家坝还房20-21幢2层3号 |
八、资格预审日期 |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0年09月16日前 |
九、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十、其它补充事宜 |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进一步推广“政采贷”,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金融机构推出了“政采贷”业务。“政采贷”业务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银行和供应商按照自愿原则参与。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银行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信用审查以及开设账户等相关工作。 |
附件 |
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阆中市博树回族乡人民政府 |
地址: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詹先生;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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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阆中市嘉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熊先生;联系电话***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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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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