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生活垃圾压缩机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技术力量、较强的经营实力和完整的售后技术服务体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b)投标供应商应是投标产品的直接生产制造企业;c)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d) 供应商必须以诚信为原则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保证所提供应标材料的真实性,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e)单位负责人***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生活垃圾压缩机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818-152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H0701-2020-0689)
3、预算编号:06-20-2230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包括5吨一机两箱2台、5吨一机一箱1台(3台压缩机供货及吊装和地基建设)。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另行约定
7、采购预算金额:860000.00元(国库资金:86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落实中小微等企业相关优惠政策。
9、最高限价:860000.00元
10、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后以合同签订为准
11、项目联系人***
12、电话:***
1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09-08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9-15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a)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c)被授权人身份证d)供应商上一季度的社保证明、纳税证明,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e)“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信息查询记录页面截图f)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g)办公所在地房产证明或相关租赁合同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如有缺漏,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9-08 16:00:00至2020-09-15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可在上述时间段内的每个工作日(下午14:00-16:00),携带上述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398号同济联合广场B座3F)进行现场验证(来前需提前电话联系)。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报名资格的最终认定由评标小组确定。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9-29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09-29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四平路1398号同济联合广场B座312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网上投标回执(原件加盖公章)原件、无疑问函(如有疑问需提供疑问函)原件以供采购人确认投标响应资格。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须持网上投标签收回执、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3G/4G上网设备和可以无线上网并能成功使用CA证书的笔记本电脑参加投标。迟到或未携带CA证书导致无法现场签到、解密的投标单位将拒绝其参加投标。3)投标截止时间到并开启开标室后,投标供应商先进行网上签到,网上签到时间为开标截止后1小时内,签到结束后1小时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由于投标供应商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到成功或者解密未成功,投标文件将被拒绝。4)投标单位需携带好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人若违反《关于印发<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财采【2012】22号文)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其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对其负责。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监狱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2.现场踏勘:不组织。3.澄清答疑:响应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20年9月16日上午10:00时前以传真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于2020年9月16日下午16:00时前发布招标文件澄清纪要。
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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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长宁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本部)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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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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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00336 |
邮编:200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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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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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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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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