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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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29 |
招标业主: | 华南理工大学 |
招标代理: |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附件***大学石牌旧址建筑之七栋教授住宅-勘察-顺丁社.zip附件*设计方案-单层-********.zip附件***********三栋施工合同.docx附件***********大学石牌旧址建筑之**七栋教授住宅修缮项目(一期)(第二次)***[****-*-* **:**].zip附件*图纸C |
关键词: | 大学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09-2040GZG24054A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石牌旧址建筑之东区七栋教授住宅修缮项目(一期)(第二次)
预算金额:30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5.37553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拆除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入口处水泥砂浆抹面坡道、水泥砂浆抹面楼梯及步道,拆除混凝土地面;拆卸已坍塌的木屋架,拆卸现存木屋架(拆卸时注意记录现存木屋架的形制、节点样式);拆卸现存的木檩条桷板(拆卸时注意记录现存木檩条的形制、数量、长度),拆卸下檩条后对破损断裂的红砖进行剔除更换;拆卸损毁严重的屋檐下封板(拆除时注意记录下封板尺寸和涂料颜色),拆卸桷板和封檐板(拆卸时注意木构件有无开裂、霉变、白蚁);拆卸现有破损坍塌的吊顶(拆卸时注意记录下吊顶装饰部分尺寸和涂料颜色),部分吊顶现状为铝扣板的,拆卸下铝扣板;拆卸局部坍塌的辘灰筒瓦屋面(拆卸时注意检查瓦面裂缝和渗水状况);拆卸原有砖砌门窗过梁(拆除时注意保护旧砖,注意原有过梁的形制和使用砖块的数量);拆除局部损坏的墙体(拆卸时注意保护旧砖),铲除内墙白灰批荡;拆除室内后期装修铺地、现存木踢脚线,尽可能恢复原有铺地;去除外墙附生植物及附生杂物,铲除后加的水泥面层;清除混凝土台基的杂草、苗木迁移等;详细拆除要求见设计拆旧说明。
建筑工程:依据施工图,含室内装修工程、部分楼地面工程、屋面工程、门窗工程、外墙工程、白蚁防治等。
给排水工程:室内给水系统、室内排水系统、室外排水系统(清理化粪池)等。
电气工程:含配电系统和照明系统;网络系统仅预留管井及预埋线管,分体空调设备不在本次招标范围,仅预留插座。
具体详见各专业施工图及设计补充说明。
合同履行期限:15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本公告第六条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09日 至 2020年09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方式:现场获取,详见本公告第六条其它补充事宜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中山大学石牌旧址建筑之东区七栋教授住宅修缮项目(一期)(第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809-2040GZG24054A)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华南理工大学委托,现对中山大学石牌旧址建筑之东区七栋教授住宅修缮项目(一期)(第二次)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施工承包人。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麦工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华南理工大学纪监办公室
监管电话:***
本项目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拆除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入口处水泥砂浆抹面坡道、水泥砂浆抹面楼梯及步道,拆除混凝土地面;拆卸已坍塌的木屋架,拆卸现存木屋架(拆卸时注意记录现存木屋架的形制、节点样式);拆卸现存的木檩条桷板(拆卸时注意记录现存木檩条的形制、数量、长度),拆卸下檩条后对破损断裂的红砖进行剔除更换;拆卸损毁严重的屋檐下封板(拆除时注意记录下封板尺寸和涂料颜色),拆卸桷板和封檐板(拆卸时注意木构件有无开裂、霉变、白蚁);拆卸现有破损坍塌的吊顶(拆卸时注意记录下吊顶装饰部分尺寸和涂料颜色),部分吊顶现状为铝扣板的,拆卸下铝扣板;拆卸局部坍塌的辘灰筒瓦屋面(拆卸时注意检查瓦面裂缝和渗水状况);拆卸原有砖砌门窗过梁(拆除时注意保护旧砖,注意原有过梁的形制和使用砖块的数量);拆除局部损坏的墙体(拆卸时注意保护旧砖),铲除内墙白灰批荡;拆除室内后期装修铺地、现存木踢脚线,尽可能恢复原有铺地;去除外墙附生植物及附生杂物,铲除后加的水泥面层;清除混凝土台基的杂草、苗木迁移等;详细拆除要求见设计拆旧说明。
建筑工程:依据施工图,含室内装修工程、部分楼地面工程、屋面工程、门窗工程、外墙工程、白蚁防治等。
给排水工程:室内给水系统、室内排水系统、室外排水系统(清理化粪池)等。
电气工程:含配电系统和照明系统;网络系统仅预留管井及预埋线管,分体空调设备不在本次招标范围,仅预留插座。
具体详见各专业施工图及设计补充说明。
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经营许可或设立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身份证明文件(适用于自然人,包括但不限于公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为准。
(2)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下列证明之一为准:
① 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或鉴证的含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汇算清缴报告(适用于在上一年度前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年度由连续12个月构成,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② 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③ 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④ 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
⑤ 银行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投标人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投标人声明》)。
(4)投标人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免税证明材料)和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依法免缴社会保证资金的,应提供相关免缴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准。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该项行政罚款达到规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如果该行政罚款所属的行业行政部门、行政区域对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不一致的,以金额最低的为准)。如无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投标人声明》。
(1)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或以上资质(且业务范围必须包含古建筑或古建筑维修或古建筑维修保护或近现代文物建筑或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或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注册建造师不包括注册临时建造师。
注:
(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2)投标人应按照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第1-8项的信息要求提供反映该部分信息的证书复印件或网上打印页等相关证明材料,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其进行审查、核实,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将按照招标文件及《华南理工大学建筑施工企业不良行为全过程记录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三点单列的投标人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异议受理部门:华南理工大学招标中心;受理电话:***
特别提示: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建筑施工企业不良行为全过程记录管理办法》,建筑施工企业在学校工程建设项目采购及实施过程中有如下行为的,将被认定为不良行为,列入学校建筑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学校指定网站进行公布:
1. 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3.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4.中标后未按规定订立书面合同的;
5.不按照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
6.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7.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示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
8.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9.违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关规定的;
10.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生产安全事故的;
11.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
12.恶意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的;
13.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或其他对学校产生重大不良影响的行为,学校认为有必要列入的。
学校依法可将相关信息用于校内所有项目采购环节,包括但不限于获取采购文件、资格条件、评审因素等。
招标单位:华南理工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9月8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南理工大学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