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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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11 |
地 区: | 遂昌县 |
内 容: |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关于摄相机、抓拍球设备一批的在线询价 询价单编号 ***************** 采购目录 视频监控设备 项目优先级 非紧急 报价开始时间 ****-**-** **:**:** 报价截止时间 ****-**-** **:**:** 采购单位 ***交通运输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 |
关键词: | 相机 |
项目名称 | 关于摄相机、抓拍球设备一批的在线询价 | ||||
询价单编号 | 32020090717715270 | 采购目录 | 视频监控设备 | 项目优先级 | 非紧急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0-09-08 10:27:24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0-09-11 15:00:00 | 采购单位 | 遂昌县交通运输局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传真号码 | 0578-8520925 |
预算总额(元) | 208173.00 | ||||
成交规则及确认方式 | 自动成交:询价单截止时间后,系统对所有参与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排序,以'最低报价'原则推荐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以报价时间优先。 |
供应商规模要求 |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并通过资质初审的供应商。 | ||||
供应商区域范围要求 |
商品名称 | 技术参数或配置要求 | 建议品牌及型号 | 数量 | 控制总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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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相机、抓拍球机设备一批 | 主要参数:详细参数请参照附件信息 次要参数: |
1批 | 208173.00 |
附件 |
送货方式 | 送货上门 | 送货时间 | 工作日09:00至17:00 | 送货期限 | 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 |
送货地址 | 浙江省 丽水市 遂昌县 妙高街道 牡丹亭西路1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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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商务要求 | 1、1、根据浙交(2019)226号文件《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指引》的规定,我局需采购安装摄像机、违停抓拍球机等设备,用于庄山、新路湾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的车辆尾部照和长度不少于5秒的监控视频记录,并与原系统进行联网。为保证项目的正常实施,投标人所投高速动态精检系统能够与已建设的遂昌县、丽水市、省公路管理局治超平台进行无缝对接(投标人自行前往遂昌县、丽水市、省公路管理局勘点),所产生对接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提供遂昌县、丽水市、省公路管理局或系统承建厂家出具的对接证明(如对接证明由系统承建厂家提供时必须附上省公路管理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中标单位接到产品质量问题,按接到投诉信息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给予解决。交钥匙工程,报价包括安装、调试、所需辅材等所有费用。 3、合同签订前,中标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项目实施完毕、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结束后不计息全额退还。合同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全额付款。 4、所有软硬件设备要求质保期三年,提供原厂免费上门维修服务。硬件厂家自行规定超过三年质保的,遵照厂家标准执行。 5、要求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30天内完成施工并交付验收。 供应商在中标后三日内与业主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前,中标方须提供设计方案并经投标方确认,招标方对中标供应商响应的中标产品对应技术参数投标及资质进行对照,确保所投产品及资质满足招标要求,如投标参数与招标技术参数不符,则视为无效投标,作虚假应标处理,取消其中标资格,另按《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