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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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长春市 |
内 容: |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QX-CC-***** 项目概况 ******华泽学校理、化、生吊装实验室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省前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济开发区**路***号*号楼*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招标条件 本招 |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QX-CC-20067
项目概况
长春市南关区华泽学校理、化、生吊装实验室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前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济开发区北海路646号1号楼6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9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南关区华泽学校理、化、生吊装实验室设备采购已由相关部门以相关文件批准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市南关区华泽学校。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南关区华泽学校理、化、生吊装实验室设备采购
2.2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采购预算:118.8732万元
2.4供货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华泽学校指定地点。
2.5招标范围:设备制造(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6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并达到投入使用标准。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8免责声明:投标人必须对标段内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只投标其中的一部分,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给予经济补偿。
三.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采购期间内属于有效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经营范围需包含招标内容相关的产品)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经销商或生产厂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4.2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2020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近六个月连续依法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4.3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4.4近三年内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有效网页截图,否则无效;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单位负责人***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9日至2020年9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前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济开发区北海路646号1号楼6楼)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需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附单位法人代表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9日13时00分,地点为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0楼开标二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南关区华泽学校
地 址:长春市南四环泰春街
联系人***
电 话:0431-88732452-8505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前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长春市南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