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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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15 |
地 区: | 莆田市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马阁道路及配套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博览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博览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邀请**省鑫阳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鑫晨工程项目管 |
关键词: | 道路 工程招标 路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马阁道路及配套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莆田市博览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莆田市博览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邀请福建省鑫阳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福建鑫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福建省远胜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3家公司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 设 地 点: 莆田市区域内
2) 工程建设规模: 约150万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详见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4) 工期要求:45日历天,其中关键时间节点道路须在2020年10月1日前完成
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是招标人邀请的投标单位方可参加本次投标;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3.5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3.6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3.7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3.8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2020年9月 8 日起在莆田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招标人公告栏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单低价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22000元),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时与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人缴交。未按要求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接收的予以退还。
6.2开标完成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施工合同备案及交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9月 15日 9 时 00 分。
7.2提交地点为:(莆田市博览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荔城中大道国资大厦23楼会议室。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参加开标活动的人员须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检测合格后无异常状况,方可进入开标场地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有序递交投标文件。近14日内有疫情重灾区接触史、发热、乏力、咳嗽、呼吸不畅等不适症状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地。所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排队递交(间隔1米)并出示“闽政通”八闽健康码,显示绿码方可参与投标,请各投标人提前下载“闽政通”并完善八闽健康码信息。未按以上要求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招标人同时在莆田市人民政府网及招标人公告栏发布招标公告。
9.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20年9月12日 前以书面的形式回复招标人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莆田市博览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地址:***
联系人/电话: 彭女士:0594-6701708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联系人/电话: 黄先生:0594-266177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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