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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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21 |
地 区: | 佛山市 |
内 容: | 项目概况 均安医院****-****年医用气体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良街道云良路**号投资大厦**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关键词: | 医院 |
项目概况
均安医院2020-2023年医用气体项目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云良路71号投资大厦11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09 月 21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6-202008-20105004-0003
项目名称:均安医院2020-2023年医用气体项目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15,800
最高限价(如有):10158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均安医院2020-2023年医用气体项目采购
2、标的数量:1宗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内容及单项最高限价(以下所有气体或液体均免费配套瓶装、压力表):
序号 |
名称 |
质量标准 |
规格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1 |
高纯二氧化碳 |
GBT 23938-2009高纯二氧化碳,CO2≥99.999% |
40L |
36瓶 |
959.25元/瓶 |
2 |
液氮 |
GB8979-2008,N2≥99.999% |
15L或30L以下 |
3000kg |
4.3元/kg |
3 |
杜瓦罐医用液氧 |
《中国药典》2015版氧,O2≥99.5% |
175L或182kg |
300000kg |
3.03元/kg |
4 |
医用氧气 |
《中国药典》2015版氧,O2≥99.5% |
10L |
135瓶 |
25元/瓶 |
5 |
医用氧气 |
《中国药典》2015版氧,O2≥99.5% |
40L |
756瓶 |
32元/瓶 |
6 |
镇痛气体 |
N2O含量50%, O2含量50%误差不影响使用 |
10L |
60瓶 |
530元/瓶 |
合计总金额 |
1015800元 |
(2)具体技术或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必须持有国家或省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中必须有注明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范围。
(3)供应商具备有效期的《广东省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4)供应商必须持有有效的国家或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5)气体生产厂家必须具有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用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药品注册批件》。其中:
①生产类生产厂家《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须有液态氧、气态氧;《药品GMP证书》认证范围须有液态氧、气态氧;《药品注册批件》药品名称为“氧”,不限品种规格。
②分装类生产厂家《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须有气态氧;《药品GMP证书》认证范围须有气态氧,《药品注册批件》药品名称为“氧”,不限品种规格。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7)供应商成功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09 月 09 日至 2020 年 09 月 15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云良路71号投资大厦11楼
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或邮购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09 月 21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永安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年 09 月 21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永安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5楼评审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必须持有国家或省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中必须有注明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范围。
(3)供应商具备有效期的《广东省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4)供应商必须持有有效的国家或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5)气体生产厂家必须具有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用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药品注册批件》。其中:
①生产类生产厂家《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须有液态氧、气态氧;《药品GMP证书》认证范围须有液态氧、气态氧;《药品注册批件》药品名称为“氧”,不限品种规格。
②分装类生产厂家《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须有气态氧;《药品GMP证书》认证范围须有气态氧,《药品注册批件》药品名称为“氧”,不限品种规格。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7)供应商成功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附属均安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均安医院)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发布人: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9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