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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国道杭州至诸暨公路萧山河上至诸暨安华段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代发)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9.08 标签: 浙江省招标 绍兴市招标 诸暨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09.08
地 区:诸暨市
内 容:***国道**至**公路**河上至**安华段改建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代发) *.招标条件 ***国道**至**公路**河上至**安华段改建工程初步设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发包人(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公告正文

235国道杭州至诸暨公路萧山河上至诸暨安华段改建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代发)
1.招标条件
235国道杭州至诸暨公路萧山河上至诸暨安华段改建工程初步设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诸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发包人(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huji.gov.cn/col/col1388385/)。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项目235国道杭州至诸暨公路萧山河上至诸暨安华段改建工程起点位于萧山区河上镇,与在建G235国道萧山义桥至楼塔段一级公路终点相接,起点桩号K0+000。本项目终点位于安华镇程家村、诸暨与浦江交界处,与规划的G235浦江段相接,终点桩号K53+952。主线全长53.95公里(其中萧山段1.1公里,诸暨段52.85公里),连接线长6.37公里。设大桥14座5539.3m,中小桥16座814.5 m,中、短隧道8座,一般互通4处,公路服务站3处、养护工区2处(其中一处与服务站合并建设)。本项目概算总金额约为66971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约为433902万元。
2.2技术标准
本工程设计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及《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17)规定的设计速度为80Km/h的一级公路标准进行设计。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3m,分离式路基宽度2×16.5m。诸暨互通连接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23.5m。桥涵设计的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1/100,穿越城镇路段设计洪水频率应结合城市防洪标准综合确定。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值。
2.3 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及工期
2.3.1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235国道杭州至诸暨公路萧山河上至诸暨安华段改建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设1个标段,主要招标范围如下:
2.3.1.1设计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三改(改河、改渠、改路)、交叉工程、公路设施及预埋管线、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智能交通、亮化工程)、绿化工程、油汽管道专项保护工程等的设计,工作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含动态设计)、相关科研(如需要)及专题报告(如需要)等全部工作。
2.3.1.2施工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三改(改河、改渠、改路)、交叉工程、公路设施及预埋管线、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智能交通、亮化工程)、绿化工程、油汽管道专项保护工程等的施工完成、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等。
2.2.2 计划工期
2.2.2.2设计工期: 3个月(自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协议书签订后开始计算);
2.2.2.3施工总工期:36 个月(1094日历天),自监理人签发开工令中注明的时间开始计算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2月1日,计划交工日期2023年11月30日;
2.2.2.3机电工程试运行期: 6 个月(自监理人签发的机械完工证书中注明的时间开始计算);
2.2.2.4缺陷责任期:
主体工程、绿化工程、房建工程24个月(自实际交工日期(交工证书颁发之日)起计算24个月);
机电工程12个月(自实际交工日期(交工证书颁发之日)起计算12个月);
2.2.2.5保修期:
主体工程、绿化工程24个月(自实际交工日期(交工证书颁发之日)起计算24个月);
房建工程详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机电工程自监理人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之日起计算24个月(其中LED光源的保修期为60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施工资质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同类工程设计、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4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承担施工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设计工作必须由同一家单位承担,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组成。
3.3承担施工的企业若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glxy.mot.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承担设计任务的设计企业应列入最新公布的公路行业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未列入上述名录或单位名称与上述名录不符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通过。
3.4为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或初步设计咨询单位或全过程咨询服务单位等及其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均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公告附件中下载。
4.2招标图纸电子版(光盘)请于2020年9月8日至2020年9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正反双面复印)到浙江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市下城区昌化路18号3楼302室)领取。如需招标图纸书面版,每套收取成本费1000元,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请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传真到招标代理机构(传真号码:0571-87831861)或发送到398642073@qq.com邮箱。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0年10月7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0年10月12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7日10:00时;
5.3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7日10:00时;
地点: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 号开标室(暨东路58号 4 楼)。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huji.gov.cn/col/col1388385/)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诸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诸暨市艮塔西路130号
地址:***
杭州市下城区昌化路18号3楼
邮政编码:
311800
邮政编码:
310000
联系人***
袁工
联系人***
熊工
电话:***
0575-89001969
电话:***
0571-85381778
传真:***
0575-89001957
传真:***
0571-87831861
日期:
2020年9月8日


诸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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