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国华投资齐齐哈尔风电公司鹤岗岭北露天矿10万千瓦光伏、2万千瓦风电项目采购测光测风塔项目、乾安风电公司吉林松原鲁固特高压外送风电、光伏项目采购测光塔项目询价采购
采购机构: 国诚亿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编号: WZYT-WZXJ-2020090114
采购人:
报价人资格条件: 1.报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若非制造企业,须提供代理本设备的授权文件。 3.报价人近5年内须具有测风塔或测光塔采购安装项目至少2个合同业绩,须提供符合本采购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服务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甲乙方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报价人应注意:合同签订时间(2015年起,详见采购文件)、盖章、合同内容)。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询价方式: 公开询价
物资分类: 通用设备->电气二次设备及配件;工程->通用工程施工;风电设备->风电专用工具;通用物资->仪器仪表及配件;风电设备->变电站专用设备及配件;工程->风电工程;服务->综合服务;通用设备->风机设备及配件;风电设备->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及配件;通用设备->电气一次设备及配件;
备注: 服务周期:在甲方明确指定测光塔及测风、测光塔位置后,30个日历内完成(安装并调试完毕,如遇雨雪、大风、人为等客观因素,工期顺延)。 一、1)测光塔合同签订生效后,在乙方按期完成全部工作,并提供3年占地费补偿协议后,经甲方现场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提交的全部验收文件以及全额13%专用增值税发票后,在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90%。 2)剩余10%质保金,在设备运行正常一年,测光数据(有效数据)完整率不低于95%时(适用于新购设备),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否则由于质量问题导致的完整率不够的情况需扣除乙方质保金。 二、1)测风、测光塔合同签订生效后,在乙方按期完成全部工作后,经甲方现场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提交的全部验收文件以及全额13%专用增值税发票后,在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90%。 2)剩余10%质保金,在设备运行正常一年,测风、测光数据(有效数据)完整率不低于95%时(适用于新购设备),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否则由于质量问题导致的完整率不够的情况需扣除乙方质保金。 其他地方如有与采购文件不一致地方,以采购文件为准。;对于邀请询价方式的采购,仅被邀请的供应商方可参与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