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凌源第五监狱购2020-2021年取暖和生活用煤
最高限价:1160000.00 元(其中:原煤:920000.00元、块煤:240000.00元)。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按甲方要求时间节点进行供应(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的供货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原煤数量:2000吨,发热值不低于3300卡/克(3300大卡/千克),块煤数量:400吨,发热值不低于4800卡/克(4800大卡/千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9月9日至 2020年9月1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0年 9 月 29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须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凌源第五监狱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朝阳华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中国银行凌源支行
账户名称: 朝阳华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3051563237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朝阳华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