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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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15 |
地 区: | 浙江省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杭州萧山钱江世纪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数字音乐谷项目多媒体内容制作及采购
标项一
标项名称:中国数字音乐谷项目多媒体内容制作及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1000000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21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中国数字音乐谷项目建设单位杭州萧山钱江世纪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为杭州市萧山钱江世纪城管理委员会下属全资国有子公司,原则上参照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主要申请理由如下:
中国数字音乐谷项目作为具有音乐属性的专业性艺术展馆,第一阶段实施内容主要包括装饰、硬件工程项目(多媒体软件因方案一直调整深化,未纳入采购范围,故作为第二阶段实施)。其第一阶段工程设计、工程建造与第二阶段专业内容策划、制作、展示等工作是密切关联、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建设内容不可分割。
本项目的第一阶段建造方案完全对标服务于该项目的内容策划、制作和展示,第二阶段是一项集创意、创新、创作于一体的音乐文创类综合软件工程,其中大量专业性极强的声学、美学专业技术和音乐与科技领域深度融合的前端技术展示建立在前期硬件工程的基础之上。考虑到项目的设计、建设以及内容策划、制作工作的连贯性和完整性,避免在最为关键的内容策划、制作、展示工作过程中,出现第一阶段建设工程与第二阶段内容展示的不同步、衔接不畅、相互推诿等状况,甚至出现项目无法继续实施的困难局面,从而给中国数字音乐谷的整体建设带来严重阻力,影响到浙江国家音乐产业基地萧山园区在规定时间内的验收挂牌工作。
基于以上情况,参照《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如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的相关规定,建议第二阶段多媒体内容制作及采购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三、公式期限:2020年9月8日至2020年9月15日
四、其他补充事项:其他供应商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钱江世纪城监管部门提出意见。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杭州萧山钱江世纪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2)监督机构名称:杭州市萧山钱江世纪城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沈海龙;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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