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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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13 |
地 区: | 郑州市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航空港恒港置业有限公司***地块项目已由**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航空港恒港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
关键词: | 设计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恒港置业有限公司123地块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2020-410173-70-03-06638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恒港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恒港置业有限公司123地块项目方案设计。
2.2项目编号:HGZ202009070101
2.3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鄱阳湖路以南,凌风街以东。项目总占地面积6520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986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3006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98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可兼容不超过地块建筑面积10%的商业服务),建筑密度<25%,建筑高度<40米,绿地率>35%,容积率:>1.0,<2.0。
2.4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概念性建筑方案设计、建筑规划方案设计、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及相关设计服务工作。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等要求。
2.6设计周期:6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
3.2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1项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3.5.2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人书面承诺为准。
3.6其他要求:
3.6.1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人员,需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
3.6.2单位负责人***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9日9时00分至2020年9月22日17 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具体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1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投标人可在开标会议结束后通过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获取开标活动现场监控视频。
5.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不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恒港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电 话:0371-88889955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 系 人***
电 话:0371-86688491-转620/0371-67119025-转620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