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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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深圳市 |
内 容: | ****年度***社会组织创新示范基地运营管理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年度***社会组织创新示范基地运营管理服务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网**社会代理机构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 |
2020年度深圳市社会组织创新示范基地运营管理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0年度深圳市社会组织创新示范基地运营管理服务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9月22日 15: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DL2020335403
2.项目名称:2020年度深圳市社会组织创新示范基地运营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3.预算金额:人民币2327900.00(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2327900.00(元)
5.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显示有效,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文件,由招标机构进行查询);
2、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6、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2020年9月8日20:00至2020年9月22日15:00(北京时间)时期间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投标响应】功能点中点击“撤销响应”;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在线下载。
4、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0年9月22日15:00时之前上传到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20年9月22日15:00时,在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站”,用“采购项目查询及管理→查看开标一览表”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天地源盛唐大厦东座140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
3.投标操作: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入口
4.开标操作: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站”,在系统登录首页面即可查看开标情况。
5.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0年09月16日 17:00(北京时间)时前,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采购文件作出澄清的,可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0年09月18日 18: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应标管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查询”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需对采购文件进行质疑的,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网下向我中心递交书面质疑函。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6.招标机构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7.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网(http://www.szzfcg.cn/),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8.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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