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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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14 |
地 区: | 浙江省 |
关键词: | 摄像头 医院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东阳市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 东阳市人民医院关节镜摄像头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4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东阳市人民医院原关节镜摄像头已损坏,需添置2个新的关节镜摄像头,医院目前所属关节镜为康美公司产品,摄像头配件须采用康美公司生产的关节镜摄像头。上海奥松贸易有限公司为康美公司中国浙江区域授权经销商。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上海奥松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
三、公示期限
2020年09月07日至2020年09月1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阳市人民医院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浙江省东阳市吴宁西路60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东阳市采购办
联 系 人***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地 址:东阳市人民北路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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