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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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28 |
地 区: | 陕西省 |
内 容: | ***人民法院****年自定装备采购 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路学会巷***号**苑小区一单元四楼***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DHZ****CG***-* *、项目名称 |
宁强县人民法院2019年自定装备采购 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学会巷145号滨江苑小区一单元四楼陕西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09-28 14:3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DHZ2020CG055-1
2、项目名称:宁强县人民法院2019年自定装备采购 项目
3、预算金额:810,0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宁强县人民法院2019年自定装备采购 项目,1批, 采购预算: 810,000.00元, 项目概况: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完成履约; 质保期:不少于三年的整体质保(即:不少于三年期硬件质保、三年期软件免费升级、维护、巡检、质保期内按采购人按要求进行的不限次数的技术培训)。 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乙方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进入付款程序。,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采购法院2019年计划自定装备:专用办公办案设备(包括法庭审判工作设备、移动政务办公系统设备等),采购内容、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项目用途:办公
6、合同履行期限:2020-09-30 08:00:00 至 2020-10-20 18: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特定资格条件: 1、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 4、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款收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09-14 18:00:00 止
地点: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学会巷145号滨江苑小区一单元四楼陕西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原件(谢绝邮寄) (2)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及时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理供应商入库登记。
四、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09-28 14:30:00
地点: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学会巷145号滨江苑小区一单元四楼陕西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宁强县人民法院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八、
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