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兴城市曹庄镇贾河及周边治理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葫芦岛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09 月 21 日 09 点 3 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Y-2020-ZC017
项目名称: 兴城市曹庄镇贾河及周边治理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 2626008.48 元
最高限价: 2626008.48 元
采购需求:
砌筑工程、挖土方、管线及回填土方、人行道道路、绿化、河道治理包含河道拦水坝、桥头贴砌、垃圾清运、莲花池清淤、河岸左侧路面、左岸长城垛墙体、后湖河道漫水桥石柱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 后一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 叁 级)以上资质 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 相关专业贰 级(含 贰 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无在建项目。
(3)在近三年国内采购过程中有不良记录者,不得参与此项目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年 09 月 08 日 至 2020年 09 月 14 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 ,下午 13:30 至 16:30 (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 除外)
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温泉街道兴海南街110号楼4号
方式:采购文件以电子版形式通过网络发送或邮递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 年 09 月 21 日 09 点 3 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兴城市行政公共事业服务中心7楼
六、开启
时间:2020 年 09 月 21 日 09 点 3 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兴城市行政公共事业服务中心7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使用电子邮箱***
供应商需对上述所有材料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兴城市曹庄镇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葫芦岛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葫芦岛双龙支行
账户名称:葫芦岛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100 1740 4360 5250 14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