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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实验小学新区分校学生校车和教师通勤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9月14日10:0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DCGJC2020036
项目名称:丹东市实验小学新区分校学生校车和教师通勤车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人民币139.9652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39.9652万元
采购需求:
9 辆40座的符合国家校车标准的学生校车,1辆50座以上(含)空调旅游大客车通勤服务。每台校车每个运行班次大约20公里里程,预估每年运行190天。教师通勤车每班次大约110公里里程,预估每年运行225天。按购买方实际需求,最终结算按实际发生车次计算。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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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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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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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运行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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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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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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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座以上(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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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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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通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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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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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50座以上(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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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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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求:
1 、学生校车具有符合国家校车标准的车辆,教师通勤车具有旅游,通勤,包车,营运资质。
2 、车辆年审,保险,营运,手续齐全。(提供服务车辆必须是本单位且具有道路运输证,否则立即中止合同,押金1万元不予返还且当月发生的一切费用学校不予支付。)
3 、从业期间无重大交通事故的安全单位。
4 、车辆运行时间、路线由学校制定,供方必须按学校要求出车。
5 、为保证安全运行,每年交1万元押金,合同执行完成后无异议退回。
6 、没有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发车,每车每天罚款40人x40元/人=1600元。
7 、没有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到校,每车每天罚款40人x40元/人=1600元。
8 、教师上下班期间出现车辆故障,成交方必须及时安排车辆把教师送到指定地方,否则教师自行解决的交通费用由成交方承担。
9 、冬天出车前30分钟预热,保证起步温度达到5℃以上。(以测温计测量为准,没有达到要求温度,每次罚款1000元∕车)
10 、夏天温度控制在24℃以下。(以测温计测量为准,没有达到要求温度,每次罚款1000元∕车)
11 、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由成交方负责。
12 、车辆进校后,车辆及人员要服从学校统一管理。
13 、供应商出具驾驶人的A1驾驶证(有效期内),能提供对本项目驾驶员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复印件)。
14 、供应商出具车辆驾驶人员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出具驾驶员带有单位名称的养老保险对账单(近3个月)。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本项目采取1+2模式,在预算不变的前提下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如果政策变化需要减员或合同终止时,以甲方通知为准,合同自然解除。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第7条
本项目(
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否(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4.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①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证(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②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③供应商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④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供应商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最先报名的供应商;
⑤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禁止投标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年9月7日起至2020年9月10日止(
谈判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办公时间9: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 在线下载
在线下载方式:
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交易中心电子邮箱DDZFCGZX@163.COM中,并在邮件中注明供应商名称、联系电话***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3 、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注:上述报名材料需在报名有效期内发送至DDZFCGZX@163.COM邮箱中,报名材料合格、有效的,采购中心将回复项目报名表,供应商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发回采购中心邮箱的视为报名成功,不发送报名材料或不在公告期限内发送报名材料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本项目报名,未参与本项目报名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年9月14日10:00时(北京时间)(
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 第一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 2020年9月14日10:00时(北京时间)
地点: 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第一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 丹东市实验小学新区分校
联系人***
地址:***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01011700000151 (咨询电话:***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二〇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