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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司法厅办公楼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9.07 标签: 福建省招标 福州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09.07
截止日期:2020.09.14
地 区:福州市
内 容:**省司法厅办公楼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采购公告 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我厅对办公楼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名称)再次采取公告比价的方式采购,欢迎供应商按照采购公告要求书面报价。 采购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省司法厅办公楼消防设施维保服务 二、报价需求 (一)报价人资质要求 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招标公告正文

福建省司法厅办公楼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采购公告

 

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我厅对办公楼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名称)再次采取公告比价的方式采购,欢迎供应商按照采购公告要求书面报价。

采购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司法厅办公楼消防设施维保服务

二、报价需求

(一)报价人资质要求

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预算金额和比价方法

1.预算金额:48000元/年(含税);

2.比价方法:最低价法。

(三)项目实施具体要求

1.严格按照《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实施细则》(附件)内容进行维护保养;

2.负责对消防维保服务单位有关人员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和培训;

3.本项目服务年限为一年,在履行本年度服务过程中,若在维保期间,中选单位因技术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重新采购。

(四)付款要求

1.本项目按季结算费用,每季度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上一季度费用的结算和支付;

2.费用以汇款方式结算。

(五)报价文件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单;

3.入选福建省消防技术服务信息平台上的四星级企业(提供平台截图);

4.承诺书,承诺内容:响应消防设备维护保养服务实施细则(须明确对本项目消防设备系统出现故障处置的具体响应时间);

5.报价文件份数:一式二份。

以上材料需都加盖公章。

 三、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2020年9月14日9:00时(北京时间),福州市西门井边亭11号福建省司法厅办公楼610室。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并加盖骑缝章(报价人代表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的报价文件送达福建省司法厅并进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不纳入比价。

    四、其他要求

1.报价人代表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不纳入比价;

3.对消防维保实施具体要求不完全响应的不纳入比价;

4.在同等报价的情况下,由询价小组现场随机抽选第一候选人;

5.报价人报价应包括完成报价文件所确定的范围的全部费用;

6.供应商报价前可到现场进行踏勘,不踏勘现场的,视同对本项目已经了解,并充分理解为之所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

五、采购联系人:杜振云  联系电话***

   监督人员:黄志岗    联系电话***

 

        附件:消防设备维护保养服务实施细则

                             

                             

 

                               福建省司法厅

                              2020年9 月7日

 

 

 

 

 

 

 

 

 

 

 

 

 

 

 

 

附件:               

消防设备维护保养服务实施细则

 

设备保养

范    围

设  备  保  养  内  容

设备保养周期

每月

每季

每年

一、

 

 

 

 

 

 

 

1. 探测器全部检查试验(分期、分批)进行

 

 

P

2.报警主机七种功能检测:

 

 

 

(1)火灾报警自检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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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消音、复位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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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故障报警功能,打印功能:

P

 

 

    (4)火灾优先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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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报警记忆功能

P

 

 

    (6)电源自动转换和备用电源的自动充电功能

P

 

 

    (7)备用电源的欠压和过压报警功能

P

 

 

3、 报警线路的检测

 

P

 

二、

 

 

 

 

 

 

 

1. 消防用电设备的动力线、控制线、报警信号传输、接地线及设备零部件等是否处于安全无损状态(直观检查)。

 

P

 

2. 火灾事故广播、层号灯控制功能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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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检查远程控制启闭泵及接受反馈信息的功能是否正常。

P

 

 

4.  检查所有的手动、自动转换开关是否正常。

P

 

 

5. 检查控制启闭防排烟阀及接收反馈信号的功能是否正常。

P

 

 

6. 检查备用电源是否正常充电。切断主电源,检查是否能

自动转换备用电源。检查电源电压是否正常。

P

 

 

7. 检查控制启闭风机及接收反馈信息的功能是否正常。

P

 

 

8.  检查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电动报警装置,试验它们的报警功能、信号指示是否正常。

 

P

 

三、

广播

系统

1.  检查各扬声器音量是否高于背景音响,音质是否清楚。

P

 

 

2. 事故广播紧急切换功能是否正常。

P

 

 

3. 广播设备是否完好无损。

P

 

 

4. 检查所有的电话插孔及对讲电话是否完好。

P

 

 

  四、

 

自动

 

喷淋

 

灭火

 

系统

1. 喷头的维护。

 

P

 

2. 管道系统的维护。

 

P

 

3. 报警阀的维护。

 

P

 

4. 水泵的维护。

 

P

 

5. 分层闸阀、总控制阀的维护。

 

P

 

6. 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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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压力表。

 

P

 

8. 气压罐的维护。

 

P

 

  五、

 

 

 

1. 室内消火栓箱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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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室外消火栓箱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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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水泵接合器保养。

 

P

 

4. 气压罐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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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保还应包含以下内容

1、乙方应负责对消防值班或者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和培训,使每位值班人员可以正确和熟练操作设备,确保丙方人员掌握发生火灾或者故障时的处理方法.

2、乙方应定期按附件一《消防设备维护保养实施细则》对合同维护保养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进行养护。若乙方检测发现故障以及隐患,应立即处理、排除。

3、乙方应对本合同维护保养范围内的消防设施产生故障的消防设备、零部件立即维护、修理、更换。若发现损坏的消防设备及零部件,乙方应负责立即维修或者更换,材料费按实结算。

4、若消防设备系统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并在24小时内给予解决。若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决故障,甲方有权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维修解决,该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因支出的费用及乙方的损失赔偿,甲方有权在未支付的维修服务费中进行抵扣。

5、消防设施的检测、维护、保养 完成 的情况报告给甲方备案的时间接点。

6、乙方应对现场肮脏的探测器进行擦洗。(灵敏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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