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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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17 |
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委托,对其所需的***行政中心大楼既有建筑幕墙检验评估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行政中心大楼既有建筑幕墙检验评估项目 二、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 |
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南通海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受海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委托,对其所需的海安市行政中心大楼既有建筑幕墙检验评估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海安市行政中心大楼既有建筑幕墙检验评估项目
二、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50万元,最高限价为50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三、项目需求说明:海安市行政中心大楼既有建筑幕墙检验评估项目,主要为海安市行政中心大楼(3幢建筑)建筑幕墙检验评估,主楼部位包含铝塑板幕墙、隐框玻璃幕墙、明框玻璃幕墙及铝合金窗,裙楼部位包含石材幕墙、明框玻璃幕墙、隐框玻璃幕墙、铝合金格栅造型等,铝塑板幕墙、玻璃幕墙、石材幕墙等总面积约40000㎡。具体详见项目具体需求说明,请仔细研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开标前的会计报表,必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的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谈判前六个月含当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基本养老保险等相关材料,应由税务、社保或银行部门出具);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本次开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其他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中的检测项目包含: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参加磋商,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磋商公告期限: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六、磋商文件获取
1、自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从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
2、获取时间:2020年 9月7日至2020年9月17日
3、发布媒体及下载网址: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
七、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0年9月17日8:30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9月17日9:00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二室
采购文件公告期限:2020年9月7日起 2020年9月17日止。
八、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的具体要求。
九、本招标项目联系事项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采购人方面:海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联系人:施鹏进,联系电话:0513-81868186。谈判主持单位:南通海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付萌萌,联系电话***
十、竞争性磋商程序简介
磋商小组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磋商小组的各轮磋商。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
海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0年9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