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0.09.07招标公告 > 广安市中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职院周边道路及管网改造提升工程、广发壹号二期项目总坪模板、木方材料采购竞价公告

广安市中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职院周边道路及管网改造提升工程、广发壹号二期项目总坪模板、木方材料采购竞价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9.07 标签: 四川省招标 道路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0.09.07
截止日期:2020.09.11
招标业主:广安职业技术学院
地 区:四川省
内 容: 根据工作需要,****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分所(代理机构)拟对“广职院周边道路及管网改造提升工程、广发壹号二期项目总坪模板、木方材料”进行竞价采购。采购人承诺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内容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
关键词: 道路 路
 
招标公告正文

 

根据工作需要,广安市中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代理机构)拟对“广职院周边道路及管网改造提升工程、广发壹号二期项目总坪模板、木方材料”进行竞价采购。采购人承诺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内容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人:广安市中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广职院周边道路及管网改造提升工程、广发壹号二期项目总坪模板、木方材料采购。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不含税总价67400元。

注: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运输费、上下车费、自身材料耗损及保险费、风险费、管理费等全部费用,不含税费〔税率由成交供应单位在签订合同时自行承诺,含税总价:不含税总价*(1+票面税率)〕。

1.本次采购预算金额为不含税价,在合同签订时由成交供应商对税率做出书面承诺。

2.本次工程量为暂定量,仅为本次报价的基础,不作为实际结算依据,结算以实际收方量为准,金额按实际收方量结合成交时的报价进行计算。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五)项目概况:

1.广职院周边道路及管网改造提升工程: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周边道路及管网改造提升工程立项金额5850万元,财评预算控制价为3366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是市城市提质重点项目。建设范围为:起于朝阳大道与滨江东路平交口,自西向东延伸至宏志大道与滨江东路平交口,道路长度952米,路幅宽度35-45米,道路总面积38374平方米。

2.广发壹号二期项目:我公司承建的广发壹号二期总建筑面积为37646平方米,地下车库2层,地上包含4层商业,住宅8层。总坪中的围墙、道路、电气工程、燃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

二、采购要求

(一)采购清单:详见附件1,看样品材质请联系采购人(附件请到第四产权网自行下载)。

(二)完成(供货)期限:2个月。(实际以项目分批次供应需求为准)

(三)付款方式: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本项目分批次供货,每月20日前所供量为一批次,每批次货物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该批材料款的80%;本项目全部供货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该工程材料款结算总金额的100%。

(四)验收标准:

1.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相应文件及承诺以及采购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严格按国家规范、供货合同文件、公告的承诺进行验收,因供货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3.验收方式:供应商供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根据样品及质量要求进行验收及抽样送检。若质量不合格,采购人可停止供应商的供货权利,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2合同主要条款(附件请到第四产权网自行下载)。

(五)交易保证金的缴纳:意向供应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到期日17:0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1300元至以下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应为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不得采用现金的方式存入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账号:8111001013800653458

(六)交易保证金的退还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广安分所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人民币1000元。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且递交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供应商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原渠道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交易保证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

(七)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2.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责的除外)、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不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3.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5.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响应本采购项目的;

6.所有报名参与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

7.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八)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第一次支付货款时一并退还)。

(九)采购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并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三、供应商基本要求及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在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有建材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报名提供三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扫描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确认函扫描件。(加盖鲜章)

(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注: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采购项目挂牌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采购项目的将被拒绝。

四、成交规则

(一)首次公告:5个工作日。

1.公告期满,如公开未征集到三家符合的意向供应商,则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0个周期。

2.公告期满,如公开征集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意向供应商,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根据本公告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在公告期内,接受意向供应商报名材料和资格审查。

(三)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组织竞价,采取网络竞价(逆向竞价)的方式,价低者中。

(四)成交供应商确定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在3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

五、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各包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二)意向供应商报名成功,即代表其对本公告所有规定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

(三)意向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人工等物价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要求采购人进行索赔以及增加费用或供货期延长将不被准许。

(四)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供应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供应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根据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采购合同及行业相关规范执行,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七)本次竞价过程及结果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上进行公示,请供应商自行查看。

六、采购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选通知书前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广安分所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人民币1000元。

七、公告发布渠道

本次竞价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http://www.swuee.com)、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官网(http://ga.swuee.cn)、

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guang-an.gov.cn/)、

第四产权(http://www.dscq.com)、

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cn/)、

广安发展集团有限公司(http://gafzjs.com/)以公告形式发布。

八、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一)报名方式、时间

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各意向供应商登录于2020年9月7日至9月11日17:00前,“第四产权”(www.dscq.com)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搜索本项目公告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报名资料。在规定期限内未成功报名的,不能进入竞价环节。

(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市中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1:

广职院周边道路及管网改造提升工程、广发壹号二期项目总坪模板、木方材料采购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暂定

数量

单位

不含税单价限价(单位:元)

备注

1

模板(全新)

0.93*1.82*0.011m

650

52

广职院项目400张,广发壹号二期总坪250张

2

木方(全新)

8*3.8*300cm

2100

16

广职院项目600条,广发壹号二期总坪1500条

合计:不含税金额:67400元

注:1.以上工程量为暂定数量,工程量以实际收方量为准,工程量按实际收方量进行计算。

2.供应商报价按最高控制价单价和总价整体同比例下浮。

附件2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CG-20XX-XXX

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

()项目()

供货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

供货合同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及甲方《竞价公告》、乙方的《中选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竞价公告、《中选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暂定数量

不含税

单价(元)

不含税

金额(元))

备注

1

2

3

4

5

备注:实际结算数量以甲方收货数量为准。

二、合同价款

1.合同不含税总价(暂定)为¥:元(大写:元整),含税总价:不含税总价*(1+票面税率),乙方凭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据实结算税款。

2.该合同总价已包含材料费、运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自身的材料耗损等所有费用。合同执行期间合同单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及验收方式

1.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相关技术要求和标准。

2.严格按国家规范、供货合同文件、竞选申请文件的承诺进行验收,因供货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供货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供货方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3.验收方式:乙方供货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根据样品及质量要求进行验收。若质量不合格,甲方可停止乙方的供货权利,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工程施工约定

(一)供货日期及供货周期

1.供货日期:年月日(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供货周期:日历天(供货周期从双方最终确认的供货日期起算),期间乙方按照甲方书面计划分批次供货。

(二)甲方权责

1.提供符合标的物制作所需尺寸。

2.按合同的约定支付材料款项。

3.参与产品的验收、抽检。

4.有权监督乙方人员的供货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

5.为乙方提供进场便利条件,负责与其它施工方的工作协调。

6.甲方应确保标的物在通过验收合格前不可使用。

(三)乙方权责

1.收到甲方供货书面通知书后及时安排供货,并按约定日期安排货物进场。

2.乙方每批次货物抵达约定地点前,需提前通知甲方做好收货准备。

3.在未验收之前负责对货物的管护。

4.办理各项手续并承担费用。

5.严格按国家有关货物标准制作,偏差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确保货物质量,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负责办理质量检验工作。

五、运输供货

1.乙方保证乙方人员以及车辆进入甲方指定位置,应遵守现场的一切保卫、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损坏甲方设备和材料应按原价赔偿。乙方的车辆人员进出场、卸车、搬运、退场所发生的一切意外情况及风险与甲方无关。

2.乙方承担运输、上下车、搬运费用。

六、付款方式

1.从签订合同之日起,本项目分批次供货,每月20日前所供量为一批次,每批次货物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该批材料款的80%;本项目全部供货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该工程材料款结算总金额的100%。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开具相同金额的发票,甲方在收到正规、有效的发票并附上结算款项必备的资料文件后才办理付款。

3.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元(大写:元整),在本合同第一次支付货款时一并退还。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1.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应及时付足货款,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1.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1.4甲方未按约定提供进场条件的,经甲方认可,乙方有权顺延供货周期。

2.乙方违约责任

2.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0.08%/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5%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

2.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15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5%的赔偿金给甲方。

2.4乙方因自身原因未按约定日期供货到指定地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金额的0.08%计算(但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2.5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6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事宜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捌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陆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地址:

地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电话:

电话:

***

签约日期:年月日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