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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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09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仙山湖国家湿地公园****年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与恢复补助项目 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仙山湖国家湿地公园****年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与恢复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自然**和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背景 根据** |
关键词: | 公园 |
长兴仙山湖国家湿地公园2020年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与恢复补助项目
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长兴仙山湖国家湿地公园2020年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与恢复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背景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建【2020】65号),需编制浙江长兴仙山湖国家湿地公园2020年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与恢复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加强浙江长兴仙山湖国家湿地公园的湿地保护与恢复,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健康,实现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方案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要求: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2项目负责人***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9月07日至2020年09月0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长兴县中央大道2777号格兰国际广场A座16楼)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等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及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保证金递交至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兴国商务3号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保证金,招标人一律不予受理。【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亲自准时到场参加开标,并在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前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给现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查验、核实并留存,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组织机构: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