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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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24 |
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一、拟招租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港新区海通农贸*场店铺及摊位出租。 *、资产概况:本次竞价的标的为**港新区海通农贸*场共有**个店铺,摊位**个(自行勘察)。 *、资产所有人:*****区海通农贸*场有限公司。 *、拟租赁时间:*年,****年** 月** 日至****年** 月 * |
一、拟招租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海门港新区海通农贸市场店铺及摊位出租。
2、资产概况:本次竞价的标的为海门港新区海通农贸市场共有11个店铺,摊位88个(自行勘察)。
3、资产所有人:南通市海门区海通农贸市场有限公司。
4、拟租赁时间:1年,2020年10 月10 日至2021年10 月 9 日止。
5、租金底价:详见附件四。
6、招标方式:公开竞价招租。
7、租金支付方式:中标人在正式签订店铺租赁合同前一次性交清1年租金及管理等费用。
8、本项目共11个店铺(标段)88个摊位(标段),要求:店铺、摊位不得经营餐饮、熟食加工及影响居民生活和周边环境的项目。
本项目的招标人:南通市海门区海通农贸市场有限公司
联系人***
三、投标人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一定经济实力的社会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2、近五年内没有违法行为,在以往租赁过程中没有违规和违约行为。
四、投标报名、保证金:
1、报名时间:2020年 9月18日(上午 9时 00 分至 11时 00 分或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
报名地点:南通市海门区海门港新区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窗口(南通市海门区海门港新区发展大道99号,海港大厦)
报名需带材料:个人报名者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司报名者需出具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同时应送达投标报名函、承诺书,交报名费为人民币100元/标段。
2、现场投标时(店铺)需携带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标段(现金)、摊位伍佰元/标段(现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3、如投标人在招标过程扰乱招标秩序或违反招标规定而致使招标工作无法正常按期进行者,投标保证金不退。
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立即返还,不计利息。
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店铺租赁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待合同执行完毕并且没有发生违约的情况下如数返还,不计利息。如中标人在中标后未能按租赁要求进行使用或经营,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五、投标人须知
1、店铺、摊位不得经营餐饮、熟食加工及影响居民生活和周边环境的项目;如经营过程因为种种原因造成经营损失的,全部由承租人承担,业主单位不负责赔偿。
2、在合同期内租金不变,任何一方不得提出变更租金要求。
3、对恶意投标、中标后不按合同要求承租的公司或个人,履约保证金不退,招标方保留索赔、罚款和停止承租资格的权利,五年内不得参加海门港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任何招投标。
4、不论招标结果如何,不对未中标单位作任何解释。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六、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在招标方,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招标文件收受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如电传、传真、电报、信函等)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在招标截止期前一天对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视具体情况,分别做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答复中包括所提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该澄清文件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方有约束力。
七、投标、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
(1).报名登记:个人报名者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司报名者需出具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同时应送达投标报名函、承诺书,交报名费为人民币100元/标段。
(2)现场竞价时需携带投标保证金(现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招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受。
2、招标人将于2020年9 月24日上午9时30分,在海门港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举行公开投标。
南通市海门区海门港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13-80787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