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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旗阿尔拉镇马克勒村山洪沟治理工程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9.07 标签: 内蒙古自治区招标 呼伦贝尔市招标 工程招标招标 
加入日期:2020.09.07
地 区:呼伦贝
内 容: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 *.*.*招标人名称:***********堤防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莫旗尼尔基镇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博跃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莫旗尼
关键词: 工程招标
 
招标公告正文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堤防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呼伦贝尔博跃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
项目名称
莫旗阿尔拉镇马克勒村山洪沟治理工程   
1.1.5
建设地点
莫旗阿尔拉镇东北25公里处
1.2.1
资金来源
上级扶贫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主要建设内容为阿尔拉镇马克勒村山洪沟河治理总长1.2KM,其中上游护岸段(0+000~1+050)1.05KM,下游山洪沟治理段(1+050~1+200)0.15KM结构形式采用全断面护砌,两岸护岸及护底均采用铅丝石笼,结构尺寸0.3cm厚,下面铺设一层无纺布(400g/m2)和10cm厚砂砾石垫层,桩号0+000-1+050设计底宽4m,边坡1:1.25,桩号1+050-1+200设计底宽6m,边坡1:1.25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上述计划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工期按工程承包合同执行,实际工期及冬季停工、复工时间按工程承包合同的约定执行。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
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及)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②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③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⑤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还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根据《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154号)文件规定,2016年7月1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失效,需提供载有二维码新版资质证书(上传诚信库)。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函[2016]462号)规定,投标人不需提供资质证书原件,但务必在投标文件中附资质证书复印件,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查询。
财务资料:近三年(2017-2019)财务资料。
业绩要求:近三年完成类似项目的经验和业绩。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投标人在满足以上要求的前提下结合项目情况自行增加的其他各专业人员证书。
其他要求:1、财务、业绩、信誉证明文件(财务、业绩、信誉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2、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中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并且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未履行的。
2、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4
资格审查方式及审查资料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投标人投标时无需提供资质原件。投标人应自行在投标截止时前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文件)要求将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照原件电子版在投标人系统内投标人信息管理里上传提交平台系统自动见证。同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自动进行公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再行上传信息或补充、更改信息均视为无效,不得作为评审依据进行评定。评标(评审)委员会(谈判、磋商、询价、洽谈小组)审核和评审时以投标人系统内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自动关联投标人诚信库内相关信息和投标人在诚信库提交系统自动见证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内信用信息栏公布相关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其诚信库内相关信息应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审查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技术负责人***
***
踏勘现场
■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并提供现场踏勘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人员、现场情况、投标人盖章、人员签字等。踏勘记录放入投标文件中。若不放入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匿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实质性偏离、重大偏离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做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至少10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无需确认,以招标人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时间为准。
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的变更公告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如投标人未按变更公告及通知办理投标事宜,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无需确认,以招标人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时间为准。
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的变更公告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如投标人未按变更公告及通知办理投标事宜,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1、投标单位须提供有效的《承诺书》。
2、《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记录截图
3、针对投标文件做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文件
3.3.1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
投标保证金
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诚信信息库内投标人录入基本账户),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本项目招标公告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账户和到账时间交纳的保证金将视为放弃投标或无效投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招标公告
截止日期:详见招标公告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详见招标公告
注: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银行汇款回单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可简写)、标段编号。
说明:中标结果公告后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在平台系统内办理退还,平台系统将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存入账户,如因投标人存入账户出现异常,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注:招标(采购)人代表需携带本人正式身份证和招标(采购)人数字证书参加开标。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需携带本人正式身份证和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数字证书。招标(采购)人代表在开标系统内核验投标人代表身份、投标保证金和开标结果。开标现场如出现开标系统内核验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有异议或银行向平台系统推送投标保证金数据出现问题,开标活动暂停。由招标(采购)人代表及有异议的投标人代表共同前往投标保证金交纳指定银行柜台查询,并由招标(采购)人代表在开标现场认定是否有效后,开标活动方可恢复进行。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3年度,(2017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2017年度至2019年度的审计报告,新注册企业提供从公司成立年度至今的审计报告及承诺书。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5年,指2015年6月1日起至今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近3年,指2017年6月1日起至今,新成立企业提供从公司成立年度至今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1
编制报价和工程量清单人员要求
编制投标文件中报价及工程量清单部分的人员须具备造价员及以上资格。
3.7.2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法人盖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处应同时加盖法定代表人个人印章。
(2)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按规定在指定签字位置签署姓名(投标文件中要求签字部分可由本人亲笔签字后扫描并粘贴至签字位置。
(3)投标报价文件(投标函除外)可将造价人员执业印章及造价人员亲笔签字扫描并粘贴至所需盖章及签字位置,报价清单需逐页签字及盖章。
4.1.1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呼伦贝尔版)”生成的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HLBETF),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系统内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同时,将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呼伦贝尔版)”生成的电子版非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nHLBETF)拷贝至U盘(1份)包装进密封袋内密封,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携带至开标地点。
逾期未在系统内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HLBETF)或开标未携带电子版非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nHLBETF)U盘的,招标(采购)人不予受理。(U盘需密封)
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无需递交纸制版投标文件,中标公示后,中标人需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加密投标文件的打印版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招标(采购)人代表在开标现场应首先在开标系统内查询、审核确认投标人保证金是否按照招标(采购)公告(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审查确认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自行在开标现场以各自的用户名和数字证书共同解密合格投标人(供应商)的加密投标文件。系统自动提取投标人上传并解密后的投标文件,系统采取语音自动唱标。语音自动唱标结束后由投标人或招标人用数字证书在系统内确认开标结果。携带电子版非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nHLBETF),只有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内解密投标人上传加密投标文件出现问题后(因同一投标人多个数字证书交叉混合使用,导致无法解密),经招标(采购)人现场确认同意后方可启用电子版非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nHLBETF)。
4.1.2
投标文件封套及密封要求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招标电子版非加密投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
U盘(1份)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密封完好,并在封袋所有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开标程序
开标顺序: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进行查询;
投标人代表身份证电子签到;
投标人代表自行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解密;
招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解密;
开标系统自动唱标;
招标人对唱标结果签章确认
投标文件按照系统内显示的先后顺序开启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建设单位代表1人,从莫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莫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及招标人委派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由评标委员会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7.2
履约担保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现金、支票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10%签约合同价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地市级及以上国家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词语定义
10.1 招标控制价
10.1.1
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近年(2015年6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在中国境内完成中型及以上灌区类工程或水库类工程施工业绩。
10.2 招标控制价
10.2.1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786317.00元。
投标报价中不能出现特殊符号,如“000,000.00元”中“,”号不能出现在报价中。
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投标人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所有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该项目将重新招标
10.2  “暗标”评审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不采用
10.3 投标文件电子版
 
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呼伦贝尔版)”生成的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HLBETF),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系统内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同时,将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呼伦贝尔版)”生成的电子版非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nHLBETF)拷贝至U盘内,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携带至开标地点。逾期未在系统内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HLBETF)或开标未携带电子版非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nHLBETF)U盘的,招标(采购)人不予受理。
U盘(1份)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密封完好,并在封袋所有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0.4 计算机辅助评标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10.5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作为投标人代表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在投标截止前,前来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投标人应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系统内填写提交投标信息。投标信息中投标人代表应为投标人诚信库中注册人员,)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无效)和投标人数字证书参加开标并递交投标文件。前来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需带一份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备用,无需递交)。
投标人须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缴纳招标文件费500元,交至代理机构(以此为准)。
注:1.投标人应自行在开标时间前24小时,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系统内填写、提交投标信息。投标人提交投标信息后平台系统内无法更改。投标信息中项目负责人关联投标人诚信库注册人员信息,投标信息中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投标信息中的项目负责人仅为负责开标现场递交文件的人员,与项目实施阶段的项目经理可不为同一人)。投标信息中项目负责人***
***
 
10.7合同的签订
 
签订施工合同时,中标单位必须由法人或委托代理人亲自到招标人指定地点签订。若法人或委托代理人不按要求按时到场签订施工合同,即视为违约,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重新招标。
10.8特别说明
 
1.标段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家,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所报标段招标控制价,有意扰乱市场的,经查后严肃处理。
3.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中,如出现两家单位共用同一人编制投标文件,视为串通投标,其所投的全部标段按无效标处理。
10.9中标公示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发布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和中标结果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
10.10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11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
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12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
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
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13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
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14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5
其他补充内容
10.15.1
本次招标项目每个投标人只可对本项目中1个项目区进行投标。
10.15.2
1、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存在差异,请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如上传的word版招标文件与加密招标文件出现不一致,以加密招标文件为准,或与招标人联系,由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解释。
3、招标文件中未提到的其他事宜应按《关于发布呼伦贝尔市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招投标业务流程的通知》(呼公资交易发〔2017〕40号)文件规定执行。
10.15.3
招标人承诺的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中约定。
10.15.4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协商支付。
10.15.5
招标人将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特别说明
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标,招标文件中所提及相关资质证照原件,均需投标单位在投标人系统内投标人信息管理里把原件扫描件电子版上传提交平台系统自动见证,开标现场无需携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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