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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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30 |
地 区: | 陕西省 |
内 容: | *综治中心及信息化采购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公共**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KZFCGGKZB-****-** *、项目名称:*综治中心及信息化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
市综治中心及信息化采购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09-30 09:3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AKZFCGGKZB-2020-09
2、项目名称:市综治中心及信息化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9,900,0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市综治中心及信息化采购项目,1次, 采购预算: 9,900,000.00元,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包括两大部分建设内容:1.综治信息化系统;2. 综治中心硬件设备。(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服务要求〉)。,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本项目主要包括两大部分建设内容:1.综治信息化系统;2. 综治中心硬件设备。(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服务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2020-09-30 17:00:00 至 2023-09-30 17: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关事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投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09-14 17:30:00 止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免费赠送
注:注:(1)供应商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www.sxggzyjy.cn:9002/TPBidder)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并递交资料后下载招标文件(选择交易平台、登录后点击投标、网上投标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供应商须递交下列资料:介绍信、投标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在资料递交时间内送至安康市政府采购中心(安康市大桥南路17号安康市财政局院内北二楼)或发送电子资料(PDF或其他格式文档)至资料报送专用QQ邮箱:1475841642@qq.com。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资料(含电子资料),将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网络平台机构: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四、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09-30 09:30:00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中共安康市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康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八、
安康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09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