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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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龙岩市 |
内 容: | 招标公告 ******宏辉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寨下地块(编号为****-拍-**) 房地产开发项目销售代理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策划及销售代理业务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E******************* *、项目名称:******寨下地块(编号为****-拍-* |
招标公告
龙岩市永定区宏辉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龙岩市永定区寨下地块(编号为2020-拍-03) 房地产开发项目销售代理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策划及销售代理业务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编号: E3508220801800771001
2、项目名称:龙岩市永定区寨下地块(编号为2020-拍-03) 房地产开发项目销售代理招标
3、招标内容:龙岩市永定区寨下地块(编号为2020-拍-03) 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地产全程策划、销售代理服务(含合同签订及备案、银行按揭、不动产权证书办理等服务)
4、建设规模:本次销售房源186户(详见明细表),新建住宅、管理服务房及道路、绿化等配套工程,建筑总销售面积为:27062.83㎡,其中店面228.69㎡、住宅20876.28㎡、非人防车位144个(2722.03㎡+3235.83㎡)(土地使用权证号:闽(2019)龙岩市永定区不动产权第0005715号,地类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89年07月10日止。
5、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②竞争回避投标承诺书: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投标项目半径直线距离2.5公里范围内无销售代理项目(或者已有销售代理项目可售面积存量不超过总可售面积的15%),且投标人中标后需承诺在本项目所有房源完成销售90%以上,不得在本项目半径直线距离2.5公里范围内承接其他楼盘的营销服务(需提供书面承诺);
③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天内进场并开始策划前期销售方案,在招标人书面通知发出后10天内进行开盘销售,若因乙方原因未按时开盘销售,则取消代理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6、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
7.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9 月8日至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www.lyggzy.com.cn/lyztb/)进行网上报名,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证书采取无记名方式从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或通过网站公告中获取。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肆万元人民币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转账或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
9、投标文件的提交
9.1、投标截止时间:
递交线上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 9 月28日上午08:00整。
递交技术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9 月28 日上午09:00整。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网络上传至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现场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视为没有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无效。
9.2、地点:
线上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地点: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www.lyggzy.com.cn)。
线下技术标文件的提交地点(开标地点):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定分中心(龙岩市永定区下坑广电大楼7楼)。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lyggzy.com.cn)、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j.gov.cn)。
招标人:龙岩市永定区宏辉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盖章)
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监督单位:龙岩市永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
友情提示:
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及联系电话***
2、如果未办理CA证书的企业请尽快办理,办理流程请访问瑞证通安全认证公众服务平台(福建省数字证书受理中心)网站,进入CA办理入口(www.ruizhengtong.com),如果已办理证书,请检查数字证书是否可用。
3、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要求:
(1) 本项目不采用主体库数据,主体库数据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单位在制作投标文件时直接将需附的证件、单据等证明材料附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需原件扫描件形式外,其余相关的证件、单据等证明材料可以采用原件扫描的形式也可采用复印件的形式做到投标文件中,所有证件、单据等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文件中所有的证明、证书、证件、资料均要求提供原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的电子版文件,扫描件清晰可辨,投标文件中有关资料的不齐全的不予增补,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不齐全的资料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
(3)如果企业已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法人CA)等个人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个人电子印章(有效期内)直接可用于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章,但不能用于最终加密生成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只能用单位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加密生成标书上传到系统中,否则开标时无法解密,导致投标失败,由此造成的后果企业自行承担。
(4)投标人须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单位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5)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内提交到龙岩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正确解密的;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
4、疫情防控
(1)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确需到开标现场的须根据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要求,并提交提供《疫情防控期开展招投标活动承诺书》。
(2)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原件仍须现场提交, 且须向交易中心书面提交《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招投标活动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2020年2月19日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公告》附件);
(3)根据岩新冠肺炎防指综[2020]36号、岩新冠肺炎防指综[2020]37号文要求,公共场所统一实行“绿色健康码+测体温+戴口罩”的常规化疫情防控措施,相关人员应提前通过“闽证通”APP申请“八闽健康码”以便核查,否则自行承担无法进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