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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市自然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采购国地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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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日期:2020.09.07 标签: 辽宁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0.09.07
地 区:辽宁省
内 容:***自然**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采购国地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自然**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采购国地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H**-******-*****)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招标公告正文


新民市自然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采购国地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民市自然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采购国地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H20-210181-00531)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09-28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81-00531
项目名称:新民市自然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采购国地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3970000元。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自然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采购国地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最高限价:397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183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策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需求服务内容:一、项目背景 2019年5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意见指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2019年5月28日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对国土空间规划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全面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管理工作,通知要求同步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2019年7月18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8号),明确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市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工作。本项目将围绕新民市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工作的实际要求,开展新民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及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的建设。 二、建设目标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和“数字中国、数字社会”建设要求为引领,在既有工作基础上,响应国土空间规划改革要求,建设完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整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所需的各类空间关联数据,形成坐标一致、边界吻合、上下贯通的一张底图,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工作基础。同时,依托平台,以一张底图为基础,整合叠加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实现各类空间管控要素精准落地,形成覆盖全域、动态更新、权威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统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强化规划实施监督提供法定依据。基于平台,建设全域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为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实施监管机制提供信息化支撑,整体提升国土空间数据集成能力、规划编制智能分析能力、治理实施网络驱动能力、监测评估精准能力,有效支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和监测评估预警全过程,为逐步实现可感知、能学习、善治理和自适应的智慧规划提供重要基础。三、标准规范建设需求(1)《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规范》(2)《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质量检查细则》(3)《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汇交要求》四、建设内容 1. 国土空间规划标准规范编制基于自然资源部及省市下发的标准规范,结合我市情况加以完善,扩展配套的技术规范,用于规范国土空间规划成果的建库、汇交及服务应用。具体包括:《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标准》、《国土空间规划数据汇交要求》、《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质量检查细则》、《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接口规范》。 1.1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标准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标准,对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的适用范围、应用文件、术语定义、数据库内容、要素分类编码、定位基础、数据库结构定义、要素分层、元数据等信息进行定义和描述。 1.2.国土空间规划数据汇交要求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数据汇交要求,对空间规划成果及相关成果的上报周期、上报方式、上报内容、上报流程、质量要求进行定义和描述。 1.3.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质量检查细则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质量检查细则,明确国土空间信息汇集的内容、格式、数据结构与组织、命名规则及质量要求等的质检流程和细则。 1.4.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化系统接口规范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对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的服务技术路线、基本要求、安全要求、调用方式、功能服务内容、数据服务等内容进行扩展定义和描述,以规范系统与内部业务系统的对接,以及向其他行业主管部门业务系统预留功能服务和数据服务接口,支撑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信息交互和协同。 2. 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是了解自然资源空间基础信息的窗口,也是使用自然资源空间平台的入口。空间数据共享模块是利用国土资源“一张图”核心数据库和完整的地理信息数据资源库群等信息化建设成果,按照“共建、共享、共用”原则,建立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自然资源空间基础信息共享平台,协同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发改、住建、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使用平台发布本部门的空间数据,在线申请使用其他部门的空间数据服务。具体建设包括: 1)用户登录与注册 该模块主要进行用户注册、用户登录管理,并提供密码找回功能。用户注册是指在系统中注册新用户,用户自行填写相关的个人信息,完成注册操作。在经过系统管理员审批授权后,用户方可进入各个子系统。 2)数据服务资源 提供自然资源空间数据服务目录展示、数据服务检索、服务信息查看、服务申请、服务调用、数据下载申请、数据下载。 3)功能接口资源 提供自然资源空间接口服务目录展示、接口服务检索、接口信息查看、接口申请、接口服务调用。 4)典型应用 管理员通过平台构建器根据业务需求可视化配置地图应用,为其它业务系统提供工作底图。 5)在线地图 提供在线地图服务,浏览自然资源空间数据服务;支持添加自己的业务数据来完成专题图制作。 6)资源图谱 用户可以多维度、多角度查看平台资源的汇总与统计,具体包括资源的类别统计、区域范围统计、主题分类统计、服务历史访问量统计、数据访问量统计、用户访问量统计。 7)资源目录编目 支持对数据目录和接口目录进行在线编目、修改和删除。 8)数据服务注册 管理员将自己发布服务注册到平台中,并在共享系统进行展示让用户进行申请调用,从而实现数据服务的共享;其中服务注册分为本地服务注册、远程服务注册和聚合服务注册(OGC服务)三种类型,支持各类 ArcGIS 服务及 OGC 标准数据服务以单个和批量方式进行注册。 9)数据服务管理 支持对已注册到平台的数据服务的基本信息浏览、编辑、查询和注销。 10)功能接口注册 管理员将自己生成的与自然资源空间相关的接口注册到平台中,并在共享系统进行展示让用户进行申请调用,从而实现功能接口的共享。 11)功能接口管理 支持对所有接口服务的基本信息浏览、编辑、查询和注销;支持对接口地址进行统一代理。 12)接口定制 支持基于基础接口服务进行可视化的配置,形成自然资源空间规划管理业务相关的应用服务。 13)地图应用配置 支持在线地图应用的可视化、个性化配置功能,为不同部门提供不同的自然资源空间地图数据内容和地图功能的电子地图。 14)服务访问监控 支持实时查看在线用户访问情况,监控各类用户的服务调用、并发访问、热点服务发现等内容;能够统计、分析服务调用状态(调用时间、调用次数),跟踪服务使用流程,以便对服务内容和服务性能等进行优化调整。 3. 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面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规划编制/评估单位、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提供应用服务,提供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应用、国土空间规划分析评价、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审查与管理、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预警、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等业务应用以及指标模型管理等的支撑应用。 3.1 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应用从平台调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提供包括资源浏览、专题图制作、对比分析、查询统计等功能。 1)资源浏览提供基础的数据浏览和地图操作功能,支持按照国土空间规划数据资源目录进行浏览、查询、定位;支持相关规划指标、规划文本和图件的浏览查看;满足多源数据的集成浏览展示与查询应用需求。 2)专题图制作以专题应用为导向,通过数据选取、数据组织、数据展现、数据导出等步骤实现专题图制作与输出,专题制作流程可模板化定制并记录任务日志,以适应不同场景和多次使用需求。 3)对比分析通过叠加分析、对比分析等手段,分析不同类别、不同层级的国土空间规划数据、现状数据和建设项目数据等不同数据之间的空间位置、数量关系、内在联系等方面的情况。 4)查询统计提供属性筛选、空间筛选、图查数、数查图等查询方式获得图数一体查询结果,对查询结果可按维度进行分类统计并输出统计结果。 5)成果共享针对相关部门业务需求,提供标准化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数据服务和功能服务,供相关系统集成和调用,促进成果应用。 3.2 国土空间规划分析评价成果管理以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底板为基础,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和风险识别评估成果进行管理。 1)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成果管理在充分获取区域资源、生态、灾害和海洋等数据基础上,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成果提供集中管理与展现分析。 2)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和风险识别评估成果管理基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对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及风险识别评估提供集中管理与展现分析。 3.3 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审查与管理面向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审查过程,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审查与管理应用,提供规划成果质检、规划成果辅助审查和规划成果管理等功能,对审查各阶段的规划编制成果进行管理和利用。 1)规划成果质检基于统一的质检要求及细则,针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成果,提供成果质量检查工具,编制单位及管理部门可利用该工具从成果的完整性、规范性、空间拓扑等方面对编制成果进行质量检查,自动生成质检报告,从而规范并提升规划成果质量。 2)规划成果辅助审查针对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规划成果,按照审查办法及传导要求,提供图文一致性、图数一致性、指标符合性、空间布局符合性等审查功能,辅助审查结果并形成审查报告。 3)规划成果管理将国土空间规划成果与相关材料、审查意见等进行挂接,动态建立审查任务“一棵树”,关联管理每个阶段及每次审查的成果,便捷查询调阅成果图纸、审查报告、修改意见等,以及各阶段的成果批复文件。通过审查的最终规划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统一管理。 4)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规划编制、审批、修改和实施监督全程留痕制度,要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中设置自动强制留痕功能;尚未建成系统的,必须落实人工留痕制度,确保规划管理行为全过程可回溯、可查询。 3.4 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预警构建针对重要控制线和重点区域的监测预警模型,以及规划实施评估和专项评估模型,实现动态监测、评估和及时预警的功能,支撑责任部门监督落实主体责任,辅助管理者决策。 1)动态监测实时采集接入多源数据,基于国土空间规划对相关的国土空间保护和开发利用行为进行长期动态监测,加强对各类管控边界、约束性指标的重点监测。 2)及时预警依据指标预警等级和阈值,获取相关数据,对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中违反开发保护边界及保护要求的情况,或有突破约束性指标风险的情况及时预警,辅助生成预警报告。 3)定期评估依据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现状评估指标,获取相关数据、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重点地区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现状评估,辅助生成评估报告,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动态调整完善、底线管控和政策供给等提供依据。本级评估结果应逐级汇交至国家级平台,根据要求开展专题评估。 3.5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为满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智能分析和动态可视化展现的需求,整合集成或接入有关部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相关数据,提供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综合监管、动态评估和决策支持功能,推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1)综合监管建立监管模型,利用自然资源调查及相关部门监测数据及评价结果,按照预警等级进行划分并管控,实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综合监管。 2)动态评估建立评估模型,针对不同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状况,动态获取相关部门的全域或特定区域监测数据,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动态评估,提高监测预警效率。 3)决策支持对超载或临界超载地区解析超载因子,辅助形成分析报告。对各类管控措施执行情况及效果进行综合评价,辅助奖惩措施调整。 3.6 国土空间规划指标模型管理服务于系统运行维护工作,建设国土空间规划指标模型管理相关应用,实现指标管理和模型管理等功能,从而实现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预警过程中指标和模型的可视化管理和配置,满足业务调整需求。 1)指标管理通过指标管理、指标计算配置、指标值管理及数字字典管理功能实现对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指标项、指标体系及指标元数据、指标维度、指标值、指标状态及指标计算方式等的信息化管理,便于指标库的快速操作、更新维护以及指标的动态调整。 2)模型管理对国土空间规划的各类规则模型、评价模型、评估模型进行算法开发实现,通过算法注册、数据源管理及配套可视化工具进行模型构建,实现模型的统一管理和应用,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查、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等提供模型计算支撑。 3.7 系统接口建设与省、市级系统进行对接,支撑监测预警及现状评估成果的上报。 3.8 统一运维管理建立统一运维管理系统,实现用户、资源、权限的配置,可实现依据用户管理机构的分层分级管理。五、技术指标要求 1.总体技术要求(1)要求采用面向服务(SOA)的技术架构,提供标准、开放、稳定、可用的平台架构,以满足系统间的服务集成和服务扩展的要求。(2)系统采用层次化设计思想,以实现不同层次间的相互独立性,保障系统的高度稳定性、实用性和可扩展性。(4)系统采用B/S为主的运行模式,适应分布式部署和便捷维护。(5)采用指标管理技术,支持指标定义、指标描述信息、指标维度、指标值、指标体系统一管理。(6)采用分布式缓存技术,缓解关系型数据库的读写压力,降低单点服务器的压力,保障系统的高可用,提升服务的响应效率和能力。(7)基于HTML5技术,提升系统的展示能力、优化展示效果,增强系统性能,实现高性能、跨平台的地图和图表数据的可视化联动展示。(8)借助图表、图形和地图等可视化元素,通过拖拉拽实现指标数据的快速接入,自动识别指标的维度和度量,通过自定义页面布局实现可视化自主分析。 2.系统性能要求(1)硬件平台支持多种计算机设备,包括刀片服务器、PC 服务器和移动计算设备等。 (2)在基础硬件满足的条件下,系统应支持多人并发,系统的登录时间在标准配置下应运行流畅、稳定。(3)提供高稳定性,保证系统7times;24小时的运行,保障持久化的系统运行。(4)系统具备100人以上同时在线处理业务的能力。(5)对于查询响应时间通常控制在15秒内。(6)具有便捷的操作界面和管理界面。(7)无需第三方浏览器插件安装即可查看常用的附件格式等。 3.系统安全要求(1)系统开发必须符合国家自然资源局信息中心系统安全相关管理规定。(2)系统开发必须采用安全规范的开发方法和技术。(3)应确保日志记录完整,满足安全管理要求。 4.支撑环境建设所需服务器(参数:戴尔2U2路机架式服务器R740XD/志强可扩展金牌5218(16核32核2.30 GHz)处理器*2/32GDDR4原装2666内存*16/8TSAS硬盘*12/H730P2G缓存/750W电源(1+1)冗余/导轨)六、项目实施要求 1.进度要求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化项目进度安排如下:(1)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需求分析,形成系统需求分析报告;(2)合同签订后6个月,根据建设指南要求和管理需求完成功能开发,系统部署,并将编制单位提交的成果装入系统,满足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报批的要求,进入试运行阶段。(3)试运行1个月后,完成系统验收。(4)项目质保期为一年 2.项目验收系统试运行并具备验收条件后,须向用户提交完整的项目成果。根据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投标人在项目验收时至少提供如下项目成果内容: 1.新民市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化建设相关标准规范; 2. 新民市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安装包); 3.系统需求分析说明书; 4.系统总体设计方案; 5.系统数据库设计说明书; 6.系统测试报告; 7.系统操作手册; 8.项目实施方案; 9.项目总结报告; 10.其他相关文档。软件成果:以电子光盘形式提交。 3.售后服务 投标人提供1年的质保期(自项目正式竣工验收之日起算)。在质保期内,在质保期内内,提供免费的软件产品维护、版本升级及技术支持服务,对于产品的安全问题应及时提供免费补丁。投标人应提供详细且易于执行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至少满足如下要求: 1.售后服务响应 7*24小时的售后服务响应。要求投标人在4小时内必须现场响应,一般故障要在8小时内解决,系统宕机或硬件故障48小时内解决。必要时中标人应提供备件使系统能正常工作,硬件故障维修时应当详细记录故障原因及排除方法,维修完毕将其移交最终用户。 2.热线服务 应提供热线电话或E-mail、传真、微信等途径随时回答与工程有关的技术问题并在24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 3.定期跟踪 系统验收完毕后,应定期跟踪和回访使用情况(每季度至少一次)。及时了解存在的问题,并随时给予解决。 4.项目培训面向系统管理人员提供系统运行管理维护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掌握系统日常运行维护相关专业知识;面向系统使用人员提供系统操作使用培训,以确保其对业务系统能够正常、有效地使用。 5.项目管理整个项目组织与实施需要满足以下要求:(1)项目实施过程?系统开发符合相关的信息系统开发规范;?详细描述整个实施过程及系统开发各阶段任务说明;?描述项目进度管理措施、进度计划、开发队伍的人数及进度计划;?在项目实施的各个阶段工作结束后,应提交相关的详细说明文档。(2)项目经理为保障项目的高质量实施,投标人须安排具有丰富经验的项目经理作为本项目的负责人***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国家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甲级(业务范围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09-07至 2020-09-14,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龙昕橦项目管理咨询(辽宁省)有限公司购买(沈阳市铁西区建设西路9号4-5-6)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09-28 09:30(北京时间)
地点: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新民市辽河大街11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无需现场购买采购文件,只需在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内将购买采购文件材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件发送到邮箱中,邮件题目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新民市自然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龙昕橦项目管理咨询(辽宁省)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兴顺支行
账户名称: 龙昕橦项目管理咨询(辽宁省)有限公司
账号: 1249079189109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龙昕橦项目管理咨询(辽宁省)有限公司
2020-09-07

 

 

 
      新民土地局系统建设项目招标采购文件(新新)(1).pdf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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