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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太华富硒文化展示中心项目EPC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9.07 标签: 江苏省招标 无锡市招标 宜兴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09.07
截止日期:2020.10.09
地 区:宜兴市
内 容: ***太华富硒文化展示中心项目EPC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网上不见面开标) 标段编号:YXS***********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太华富硒文化展示中心 已由***行政审批局 以 《**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宜行审投备(****)***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招标公告正文

                                                                                                                                                                           宜兴市太华富硒文化展示中心项目EPC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网上不见面开标)

 

                                                                          标段编号:YXS202009004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宜兴市太华富硒文化展示中心 已由宜兴市行政审批局 以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宜行审投备(2020)38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市龙珠湖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自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宜兴市太华镇茂花村;

2.1.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800-1900平方。

2.1.3  合同估算价:约  799.9  万元;其中,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部分约  769.9万元,设计部分约  2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150  日历天,开工日期:2020 年10月30 日,竣工日期:2021年3月30日。

(1)   设计工期要求:30日历天。

施工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符合现行国家和地方相关设计规范、标准,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 招标范围:

2.2.1  主要包括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限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具体包括(1)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等;(2)项目建设部分的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3)项目建筑物及配套设施的建设;(4)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5)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将工程及全部验收资料整体移交给招标人。(6)本项目建筑面积1800-1900平方米。

2.2.2  上述设计采购施工内容,按照规定应由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或其配套企业实施的,实施时由招标人专业发包。

2.3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做要求的除外)。

    3.1.1施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项目负责人***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3.2.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设计项目除外),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5)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不得为退休续聘的人员,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

3.3自 2020 年7 月9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人工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4.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4.4单位负责人***

3.4.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4.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8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5宜兴市外施工企业持有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签署意见的有效《外市建筑业企业进市登记核验表》,且本公告要求的资质和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已经登记核验(详见宜建(2015)58号文);

3.6施工企业持有有效的《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或免交农民工保证金的证明。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并分别为不同专业(设计和施工),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A.以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B.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C.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需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员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 年9月7日至 2020 年10月8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指: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及招投标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0 年10月9 日 8 时 40 分。

5.2 本工程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无需提交任何原件资料,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投标人通过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观看开标现场操作、互动交流等活动。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付款方式

1) 设计费付款:承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9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付清余款。

2) 建安施工费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40%,审计结束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余款一年内付清。

3)  如发包人在款项支付方面超过上述约定时间,则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承包人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8.评定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法),评定标细则详见本公告附件。

9.其他

1)本公告所称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不作为在建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交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2)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4)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并准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不见面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正常参加不见面开标会的,责任自负。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10.2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0 年9月7日至 2020 年10月8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龙珠湖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2020 年9月7日

注: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电子开标(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要求详见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通知”区“企业诚信库操作须知”及“下载中心”区相关内容。

附件: 招标信用承诺书.pdf 投标人联系方式*** 评标办法.docx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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