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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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10 |
地 区: | 六安市 |
内 容: | 被邀请企业: 斑竹园镇桥口村金盆水塘农田水毁修复项目(项目编号:JZZB-GC-********)已具备发包条件,参照《***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及抢险救灾等应急工程发包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核准,会议研究决定,进行自行组织随机摇号方式发包(限被邀请企业)。 |
被邀请企业:
斑竹园镇桥口村金盆水塘农田水毁修复项目(项目编号:JZZB-GC-20202025)已具备发包条件,参照《金寨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及抢险救灾等应急工程发包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核准,会议研究决定,进行自行组织随机摇号方式发包(限被邀请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JZZB-GC-20202025
2、项目名称:斑竹园镇桥口村金盆水塘农田水毁修复项目
3、项目单位:金寨县斑竹园镇人民政府
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5、项目预算:22.52万元
6、标段(包别)划分:一个标段
二、参加发包活动企业的资质资格条件及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金寨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及抢险救灾等应急工程诚信企业名单内,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拟任项目经理不得挂靠,必须是本企业的项目经理并具备 二 级及以上与本工程施工相对应的专业资质。
3、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诚信履行合同的能力。
4、必须具有建设本工程所必需的技术条件及机械设备。
5、应确保一旦成交,其所承建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工程发包要求。
6、其他条件: / 。
三、报名及发包文件领取办法
被邀请参加发包活动的企业,请于2020年9月9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前,在金寨县斑竹园镇人民政府项目办,报名及领取发包文件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
四、发包范围:
本项目发包范围为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具体工程内容及工程量详见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施工方案并结合工程施工现场踏勘情况确定。
1、工程设计图纸:见附件
2、工程量清单及预算:见附件
五、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六、项目发包价:210000.00元
七、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工程竣工经相关单位验收审计合格后支付至工程款的97%,剩余3%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验收合格满一年时,经相关单位核查工程无质量问题后再付清(无息)。
八、工程建设地点:金寨县斑竹园镇桥口村
九、建设工期及节点进度要求:
1、工期要求:15日历天。
2、节点进度要求:在工期内按时竣工并验收合格,其他详见合同约定。
十、质量要求:
本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工程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并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十一、承包方式:
本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由承包单位包工包料,其施工安全责任、市场价格等风险及各种税费均由承包企业承担,发包方概不负责。
本项目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十二、现场踏勘及发包答疑
1、现场踏勘:承包人应自行组织对工程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承包人获取有关编制技术标和签署工程建设合同所涉及施工现场的一切资料。承包企业在签订合同和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等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现场踏勘的相关费用由各承包人自行承担。
踏勘联系人:史奋奇,联系电话***
2、发包答疑:承包人若对本项目发包有任何疑问,应向答疑联系人***
答疑联系人:杨晓帆,联系电话***
十三、随机摇号
1、随机摇号时间:2020年9月10日下午15点整(北京时间)。
2、随机摇号地点:斑竹园镇二楼会议室
3、开标必须由投标报名企业交易员携带授权委托书参加现场开标,其他人员不予认可。
十五、承包须知
1、各企业在发包前必须按照本发包公告规定进行现场报名,未按规定进行报名的企业不得参加摇号。
2、各企业须在本发包公告规定的发包时间前,由企业交易员携带①企业法人代表授权投标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②该项目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身份证及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到达本发包公告指定地点并签字确认,现场接受资格审查,并按时参加摇号。资格审核结束前未能提供上述证件者,取消其随机摇号资格。
3、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金寨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及抢险救灾等应急工程发包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金政办【2018】28号)等有关规定,遵守《金寨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及抢险救灾等应急工程诚信企业名录库诚信协议书》约定和诚信承诺,合法承包,诚信履约,若有违反,将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项目经理必须驻工程建设地点。
5、开标各企业摇号球编号均以报名序号为准。
6、工程施工期内,招标人将不定时对施工场地进行督查,如发现有施工进度慢、拖延施工、安全隐患、土地平整不到位、不达标等现象,将对其进行通报处理扣分,在施工期内如被三次扣分将取消其中标及施工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不支付已完工部分工程价款,余下工程内容由本项目第二名中标候选人接替或由招标人自行安排。
十六、注意事项及要求
1、本公告未明确的其他有关内容,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工程施工建设管理及我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等有关规定执行。
2、本公告为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施工合同有效附件,对限额以下工程发包人、承包人等各方主体均具有法律效力。
金寨县斑竹园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