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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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11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我司黄阁水厂常用维修材料采购项目资金已经落实,具备比价条件,现拟进行比价采购。 一、供应商报价要求 *.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注册满*年; *.须在南沙区有经营场所; *.具有销售五金电气材料或水暖器材或阀门的经营范围;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元(含税),超 |
关键词: | 水厂 |
我司黄阁水厂常用维修材料采购项目资金已经落实,具备比价条件,现拟进行比价采购。
一、供应商报价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注册满1年;
2.须在南沙区有经营场所;
3.具有销售五金电气材料或水暖器材或阀门的经营范围;
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74365.6元(含税),超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6.有迹象显示投标报价人存在挂靠、借用他人名义、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较大嫌疑的一律作投标无效处理并列入我司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我司所有项目。
备注:供应商必须符合上述要求才能参与投标报价。
二、项目要求(甲方指采购人,乙方指供应商)
1.货物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通常标准及厂方出厂标准,并符合本合同文件要求,完全满足甲方的实际使用需要。
2.质保期按货物的出厂标示的质保期,但不少于一年,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乙方提供的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对有质量问题的货物在7天内进行免费更换。
3.本合同交货时间为根据甲方交货通知,按时分批交货,全部货物在接到通知之日起 3 天内交货完毕。
4.交货地点为广州市南沙区黄阁水厂仓库,如需变更交货地点的,具体地点甲方提前通知。
三、合同主要条款(甲方指采购人,乙方指供应商)
1.本合同不支付预付款,每批货物到货,经收货验收合格后每月结算一次,甲方在收到乙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后2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上月货物的货款。
2.乙方应承担依法纳税的义务,税种和税额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乙方办理和交纳。
3.如果依合同乙方应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或其他费用的,甲方有权从上述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补足。
4.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甲乙双方即时验收,验收后双方代表签字确认验收结果,该验收结果并不代表甲方对货物质量的最终验收和认可。在验收中若发现货物有短缺破损或与合同文件不符的其他情况,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不合格情形严重或不合格货物价款超过货物暂定总价款的20 %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且视为乙方违约,因货物不合格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以及造成甲方、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均由乙方赔偿。
四、投标报价要求
1.请供应商根据我司提供的报价书(详见附件)格式编制投标报价并附上营业执照。
2.报价截止时间:请有意参加该项目投标的单位于2020年9月11日14:00(北京时间)前报价。
3.本项目为固定单价承包项目,合同期内单价不作调整。
4.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把报价清单密封送至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南沙金融大厦7楼人力发展部(可选择快递方式递交,快递公司建议选用顺丰速运)。
5.比价单位须按报价书及报价清单的格式编制,盖章并有效密封(密封处须盖章)。
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20-66315610,曾先生,电话:***
附件:报价书
广州南沙粤海水务有限公司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