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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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11 |
地 区: | 重庆市 |
关键词: | 显微镜 |
采购目录/配置要求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采购目录:
医用光学仪器
配置要求:
1、光学设计类型:平行夹角式(伽利略型)2、*改变倍率形式: 转鼓式五档变倍3、目镜:12.5X4、放大总倍数:6X、10X、16X、25X、40X 5、屈光度补偿调节:-7D ~ +7D6、瞳距调节范围:52mm~85mm7、视场公称直径:6X:33mm;10X:22mm;16X:14mm;25X:8.5mm;40X:5.5mm8、照明方式:上光源照明9、裂隙高度:1mm ~ 14mm连续可调10、裂隙宽度:0mm ~ 14mm连续可调11、裂隙角度:水平旋转0°~180°12、裂隙倾角:5°、10°、15°、20°13、光斑直径:φ0.2、φ1、φ3、φ5、φ10、φ14(mm)14、滤色片:隔热片、减光片、无赤片、钴蓝片15、*照明光源:暖色LED16、*调光方式:底座无极调光17、照度:≥60万Lu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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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0.00 | 1(件) | ¥22,000.00 |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