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临泉县中梁壹号院弱电工程(6#)招标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0-09-07 15:00:00
招标主体:临泉县中梁壹号院弱电工程(6#)
招标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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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邮箱:qianwei1@zldcgrou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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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楼宇对讲及户内报警系统、门禁管理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周界防越报警系统、电子巡更系统、背景音乐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电梯五方对讲系统、智能化专网系统、管网工程、机房工程及机房内附属墙地面吊顶装饰工程、电梯机房、弱电机房内空调采购安装、户内电话及网络等系统的材料及附件、备品备件的供货、工程安装、调试直至一次性验收通过以及售后服务、培训、维修、工程资料整理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清单等。注:以上描述的招标范围仅是概括性的,不能认为是完整无缺的,发包人认为其他需要承包人施工的工程,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施工,否则按该工程确定造价的20%作为违约金,由发包人、监理认可后,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与其他各专业分包无节目交叉。
报名提交材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投标承诺函;3、企业简介、生产制作许可证(如有);4、近三年业绩表和近两年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5、标杆企业合作合同证明(如有);6、三证一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文件),税务证明等等;注:所有资料均需提供书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电子版各一份(带公章文件的扫描文件)。
说明: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项目简介:本次招标地块6#地块用地面积15746.60㎡,总建筑面积35862.26㎡
付款条件:预付款:无进度款:乙方于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上月20日至本月19日)的产值至监理及甲方,监理及甲方审核后,甲方于次月支付审核后产值的75%作为进度款;工程款支付前承包人提供付款申请时,须提供其已按照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合同按时、足额(不低于应付劳务款80%比例)向农民工发放工资的证明资料和承诺函,并经其劳务班组长及其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在付款申请审批流程中,将该证明资料和承诺函作为必要附件。竣工款:工程经甲方、监理及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且本合同工程全部移交到甲方或者甲方物业公司,并签订维保协议后,甲方累计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结算款:甲乙双方结算完成后,甲方支付至结算金额的 85 %,完整的竣备资料移交备案总包和甲方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5%;项目整体竣备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质保金:剩余结算款总额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两年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申请付款的相关资料,甲方扣除相关应扣款项(如有)后,将剩余款项(如有)无息支付给乙方。发票条款: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相应金额之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付款至结算款总额的97%之前,乙方应提供结算款总额的发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在甲方保管期间不计息。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