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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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11 |
地 区: | 福州市 |
内 容: | 因工作需要,我院拟开展*****区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勘界立标外协工作,现就该项目公开向社会进行询价采购,以期得到适合的供应商。 一、采购项目 *****区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勘界定标外业协作服务。 二、项目外协方案 *、主要工作内容:根据我院制定的工作方案和内业成果 |
关键词: | 饮用水 |
因工作需要,我院拟开展福州市长乐区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勘界立标外协工作,现就该项目公开向社会进行询价采购,以期得到适合的供应商。
一、采购项目
福州市长乐区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勘界定标外业协作服务。
二、项目外协方案
1、主要工作内容:根据我院制定的工作方案和内业成果,开展野外测绘、放样、界桩埋设(含界桩定制与埋设)、现状调查等工作。
2、工作量测算:福州市长乐区11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面积4.23km2,二级保护区面积52.01km2,初步测算拐点约300个,界桩点120个。11个水源保护区中,其中10个位于山区,交通不便,部分需徒步达到。
3、主要技术依据: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 338-2018)
(2)《福建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立标技术方案(试行)》
4、成果要求:
(1)提供测绘、放样成果;
(2)提供现场调查、作业的多媒体影像资料;
(3)定制并埋设符合技术要求的界桩;
(4)对汇总成果盖章确认。
5、验收标准:
按照《福建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立标技术方案(试行)》要求,作为整体成果的一部分通过市级生态环境部门验收或省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6、付款方式
(1)付款以转账方式支付,中标单位必须提供正规的增值税发票。
(2)委托单位自收到发票后分批付清费用。分期付款具体金额以合同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人员配置满足工作进度需要,提供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采购询价公告在市生态环境局外网公示。
四、采购控制价及采购方式
通过政府采购预算询价,确定本次采购的控制价为9.8万元,报价总价不得高于控制价。采用最低价评标法,资格审查均符合要求的单位,按照报价最低者为本项目中标单位。
五、报价须知
1.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
2.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工作难度,安排投入足够的工作组人员。
3. 报价应视为已包括:材料、食宿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测量调查、界桩埋设人工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并采用包干制,后期因专家评审或上级部门要求,需增加点位的,不再增加费用。
4.供应商应对本项目询价单主要内容进行保密。
5.中标单位提供给采购人的成果归采购人所有且须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未经采购人许可,中标单位不得将此项目的任何成果用于其他项目。中标单位须对该项目成果保密,不得外泄。
六、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法人或工商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2.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3.项目报价单(含具体开展野外测绘、放样、界桩埋设、现状调查等工作报价)。报价单上应承诺报价为全费用包干价,包括材料、食宿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测量调查、界桩埋设人工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并采用包干制,后期因专家评审或上级部门要求,需增加点位的,不再增加费用。
以上文件每页均要盖应标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七、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0年9月11日上午12:00前将报价文件送至我院。地址:福州市金鸡山路32号环保大楼6楼水环境研究所。联系人:魏工,联系方式***
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2020年9月7日